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四川信托兑付方案正式官宣!籤不籤?,歡迎閲讀。
2023 年 12 月 25 日,四川信托公布了受讓方案,由四川天府春曉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受讓自然人投資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權份額,小編整理了投資者最關心的核心方案内容,同時,籤還是不籤?
一、方案是什麼?
1. 報價怎麼算?
按本金規模分為五檔,以固定比例累進兑付:
由于報價是采取累進制方式,實際兑付率具體如下。
可以看出累進制的兑付率比直接按檔打折高出不少。
2. 如果盡早籤約是否會有獎勵?
在首次獲取報價後的 15 天内籤完可以拿到基礎報價 3.5%的早籤獎勵,同時享有四川信托未來優享信托產品的優先認購權。
3. 是否會扣除以往的信托收益?
針對 2018 年以來購買的四川信托產品收到的兑付收益超過 200 萬元的,則按超額部分收益的 50%進行扣減。
4. 單個投資人認購了幾個不同項目,是認購金額分開計算,還是累計計算?
合并累計計算。
5. 是否存在 TOT 項目和其他項目分别計算?
不分項目,不按照項目底層,所有項目統一标準兑付。
6. 籤約方式?
目前四川信托公眾号已經上線了 " 川信個人籤約平台 " 小程式,信托持有人可以輸入本人身份信息進入小程式進行籤約。
7. 收購方
根據工商系統查詢了解,天府春曉成立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注冊資本 100 萬元,股東為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成都興蜀青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是成都市青羊區國有資產監管局)各持股 50%。天府春曉應該是為四川信托重組而專門設立的,雖然注冊資本不大,但股東背景雄厚。
8. 投資人是否可以溝通更改協定條款?
轉讓協定是統一的格式化模板,投資人可以選擇籤或不籤,但不能變更條款。
9. 如若籤約什麼時候能拿到錢?
破產重整計劃通過法院裁定批準後 3 個月内付款 30%,9 個月内付款剩餘 70%。如果 2024 年 3 月 5 日(含當日)前自然人投資者籤約率超過 90%,則付款時間為通過法院裁定後 3 個月内付款 100%。
10. 有多長時間的籤署期?
根據四川信托的公告,轉讓籤署時間是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9 日至 2 月 17 日春節期間籤約工作暫停),屆時系統将關閉,不再受理轉讓事宜。
11. 如果選擇不籤約會怎樣?
投資者選擇不籤約,一是可等待信托計劃清收完成後進行分配,以清收的資產向投資者兑付,二是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若勝訴進入破產程式為普通債權人,但需要注意的是二者都可能面臨更長的清收、賠付周期以及更大損失的風險(實際清收情況不如預期或者公司沒有足夠資產償付風險),建議一定慎重權衡利弊。
二、方案捋一捋
首先,投資者肯定最關心方案有沒有調整的空間,能不能給到投資者更好的報價,四川信托稱 " 本方案已窮盡了能調動的所有化險資源,省市政府、國有企業都做出了巨大貢獻,拿出了大量真金白銀,盡量降低自然人投資者遭受的損失,方案已是最優方案,并且經過了審批,未來不會進行更改,也不會有更好的方案 ",再調整不現實。
其次,這個方案無論是從分檔累進報價、項目按人頭還是按人次,亦或是扣減超額過往收益都體現出來本次風險化解在有限資源下盡量向中小投資者傾斜的整體導向,希望覆蓋更多人,減少投資者損失。
分檔報價啥邏輯?一般來説,中小額投資者投資額占其家庭資產的占比會更高,單個投資的損失對其造成的影響會更大。據了解,川信個人投資者裏中小額投資者占絕對多數,尤其是四川地區的個人小額投資者的金融資產集中度普遍較高,而通過分檔報價的方式,中小金額綜合報價比例更高,讓中小額投資者盡可能的減少損失,盡早拿回真金白銀。
扣減過往收益啥邏輯?有限資源下,原來沒分到錢的、少分錢的投資者這次就多找回點兒損失,而之前分錢分的多的投資者那就相對少拿點兒錢走,畢竟之前有不少的收益,而且按照這個方案來看,不是原來有收益分配過的都扣除,而是要超過 200 萬以上的高額收益才會按照 50% 比例扣除,這種方式其實更公平、合理。
重整計劃通過後付款啥意思?這意味着這次自然人投資者籤約結束後,川信将進入破產重整程式,重整通過,自然人投資者拿到錢,如果重整失敗,将直接進入破產清算,面臨巨大損失。相關破產清算律師表示,一般來説破產案件的普通債權人的清償率僅個位數,就算川信破產清算,投資者成功通過訴訟取得了債權也屬于該類債權人。
綜上來看,川信這次方案還算不錯,尤其是在打破 " 剛兑 " 的背景和現有經濟形勢下。
三、結語
四川信托風險化解是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後第一個風險化解項目,具有很強的标志性。四川信托風險化解工作是在市場化、法治化的大原則下推進實施,與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一脈相承。可以看出,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定下的大基調下,未來的信托機構風險化解工作也會基于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一企一策。什麼是市場化?就是根據市場邏輯,撮合交易,有人願意接,那就重組,沒有接怎麼辦?那就基于法治化原則,進入破產程式,能破產重整就重整,不能重整就清算,法律規定的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由此看來,對于一般投資人來説,相較于訴訟或者破產清算來説,選擇籤約未嘗不是一個更好的、更現實的選擇。無論怎樣,建議投資者一定綜合權衡利弊,做出理性的選擇。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 21 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