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子疑似在海底撈包間内往火鍋裏排尿 企業方稱已報案處理,歡迎閲讀。
潮新聞客户端 記者 潘璐
近日,一則網傳視頻引發網友熱議。視頻顯示,一名穿着黑褲的男子,疑似在某海底撈門店的包間内,站在圓桌上往桌中央的四宮格火鍋内排尿。
網傳視頻截圖
3 月 6 日,潮新聞記者以顧客身份撥打了發布視頻網友所在地一家海底撈的客服電話,反映了該不雅視頻的情況,并表達了對于公共衞生安全的擔憂,客服稱,會在和相關門店核實後,進行回電反饋。
潮新聞記者随後致電了海底撈火鍋官方客服電話,對方稱," 目前的話我們已經進行報案處理了,會積極地配合相關公安機關的處理。" 記者又詢問了包間内是否安裝公共區網域監控,對方表示,設備的部署會遵循現行的法律法規。" 如果該門店的包間有安裝監控的話,我們也會确保是符合相關國家政策和法規的。"
潮新聞記者了解到,《公共安全視頻影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新出台的《條例》明确了公共場所非維護公共安全必要不安裝攝像頭的原則 , 并将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民宿等經營接待食宿場所的客房或者包間内部以及公共的浴室、衞生間、更衣室、哺乳室、試衣間的内部等敏感區網域、部位劃為安裝攝像頭的 " 法律禁區 "。
3 月 6 日中午,海底撈社交平台賬号在發布視頻的網友評論區回應稱:就此視頻片段,我們已向多地公安機關報案,全力配合相關部門溯源追查,無論是否擺拍,都将依法堅決追究涉事人員法律責任。同時懇請厲行監督,不傳播此類視頻,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潮新聞記者私信了發布視頻的網友,希望能了解拍攝時的情況,發現其賬号主頁顯示 " 該賬号疑似違規,暫時無法查看筆記 "。
網傳不雅視頻中的當事人将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對此,潮新聞記者采訪了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陳松濤表示,此不雅行為可能觸犯《治安處罰法》第 26 條,屬于尋釁滋事行為,可以處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行政拘留。
陳松濤強調,如果該不雅行為是出于擺拍,并沒有實際排尿行為,就要看當事人是不是故意傳播該視頻。" 如果進行擺拍,再将視頻進行傳播,屬于擾亂公共秩序,也構成尋釁滋事行為。"
此外,如果視頻的傳播量達到一定程度,屬于情節嚴重的,将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陳松濤建議,作為名譽受損方,海底撈可以先報案,等待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 根據調查結果,可以要求肇事者進行賠償。如果不賠償,則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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