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廣州: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税免税年限,歡迎閲讀。
每經 AI 快訊,9 月 20 日,廣州市發布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将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購 2 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 2 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税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 1 套住房。将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從 5 年調整為 2 年。(廣州市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