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租來的車被偷?網約車司機吓得差點報警!公司:你違約,我們拖的,歡迎閲讀。
7 月 26 日,潘先生在速達新能源汽車長沙達美店租了一台新能源汽車做網約車。不到一個月,8 月 15 日一早,他發現車子不翼而飛,吓得差點報警。在與公司溝通後,他才得知,車子是被公司拖走的,原因是他違反了合作協定,此前,潘先生交了 6800 元押金,只退回 1000 元,他覺得這樣不合理。
記者注意到,協定裏面有寫 " 乙方将車輛用于非攜華出行網約車業務的 " 将視為違約,将扣 5000 元違約金,而潘先生在 8 月 13 日、14 日兩天去了其他平台接單,且也承認自己違約,但對扣費有質疑," 就算扣了 5000 元,也應該退給我 1800 元。"9 月 3 日,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店家再退潘先生 2000 元。
△潘先生講述。
男子租的車不見了,原是因違約被公司拖走
為了生計,7 月 26 日,潘先生經網絡了解,來到速達新能源汽車長沙達美店租了一輛新能源汽車,并籤了一份合作協定,規定由公司為其提供車輛,開展第三方電商平台 " 攜華出行 " 的網約車業務,同時還交了 6800 元押金。
" 前幾天,每天都能有 20 多單,将近 30 單的樣子。" 潘先生回憶,8 月 10 日左右開始,單量就不行了,每天基本少 10 來單。" 派單派得遠,有時候遠在七八公裏外,顧客經常取消。" 感覺掙不到什麼錢,潘先生就自己下了另一個單獨的平台,于 8 月 13 日、14 日跑了兩天。
△現場情況。
8 月 15 日潘師傅起床後,發現車沒了。" 我打公司電話,也沒人接。" 潘師傅當時吓壞了,以為車被别人偷走了,差點報警。" 後來,公司給我發了函,説我違約了,出于風險(防範),就把車拖回去了。" 潘先生認為,公司認為這樣做不合理。
" 公司把我的車拖走前沒有打電話通知我,并且我只接了兩天别的平台,每個月只要保證 300 單就可以了,這個我還是能保證的。" 潘先生説,目前為止,他只收到公司退的 1000 元押金," 我希望要麼公司重新把車退給我,要麼把剩餘的押金退給我。"
△協定終止和解除的條款内容。
雙方達成一致,店家為當事人再退 2000 元
9 月 3 日,記者陪同潘先生一起來到門店。一名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不接受任何采訪;公司與潘先生的所有合同都是合法合規的;潘先生可以通過正常渠道、途徑維權。
記者注意到,此前這份協定關于協定終止和解除的相關條款上寫道:出現下列一種或幾種情形,将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可向乙方發送書面通知終止本協定,沒收履約保證金并按 5000 元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将車輛用于非攜華出行網約車業務的;乙方未按照約定使用車輛開展網約車業務超過 3 個工作日,且經過甲方催告仍未開展業務的,或月累計完單量未達到 300 單的。
該負責人稱,潘先生擅自去其餘平台進行接單,已經違反了協定裏關于 " 租車一方不得将車輛用于非攜華出行的網約車業務 " 的約定,因此門店才會将車收回。" 我們扣他車的依據是什麼,我們公司有整個聊天記錄,看看我們一有沒有提醒他,第二看有沒有打電話提醒他。"
潘先生質疑,即便根據協定約定,在扣除 5000 元違約金後,自己還應拿回 1800 元。針對該質疑,雙方也進行了私下協商。記者了解到,店裏會為他再退 2000 元,總共退 3000 元,雙方已協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