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教育經驗:高考賦分制的“廬山真面目”,歡迎閲讀。
距離 2014 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正式發布已将近過去十年。作為恢復高考以來最為全面和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十年來,高考在各個方面都在發生着變化。其中,在人才評價及成績計算環節,賦分制的出台施行着實引人關注。那麼,作為新高考改革中,與分數挂鈎最為直接的政策,賦分制究竟是一項怎樣的制度,過程中存在哪些優勢和不足,對考生又有何影響?
01
新高考改革之產物
賦分制的 " 廬山真面目 "
随着今年高考落下帷幕,新高考改革已經進入第十個年頭。2014 年,浙江、上海兩地率先開始進行試點,取消傳統文理分科考試,實行 "3+3" 選科方案;三年後,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四地也陸續加入改革行列,同樣推行 "3+3" 方案;2018 年,廣東、福建、湖南、湖北、重慶、江蘇、遼寧、河北進一步落實高考改革,實行 "3+1+2" 方案。
截至目前,全國多數省份的高考改革已基本落地,一些尚未完成的地區也将按照規劃于明後兩年完成跟進。縱觀十年來改革情況,雖然各地具體實施方案略有不同,但相同的是,新高考打破了傳統文綜、理綜的固有界限。然而随之而來的,則是關于改革產物 " 賦分制 " 的讨論," 什麼是賦分制,為什麼要實行這種分數計算機制,其對考生而言是否公平 " 等一系列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簡單理解," 賦分制 " 其實是一個依照學生名次來劃分數等級的制度,即将考同樣試卷學生的卷面成績進行排名,按照名次的百分比來賦予分值。值得注意的是,在 "3+3" 方案下,這一制度用于計算考生 " 後 3" 三科選考科目," 前 3"(語、數、外)三門考試依舊按照實際卷面分計入;在 "3+1+2" 方案下,其用于計算考生 "2" 兩科選考科目,其餘科目按照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以山東省 "3+3" 方案為例,其在語數外三門必考科目外,将三科選考科目分為 A、B+、B、C+、C、D+、D、E 共 8 個等級。其中每個等級的比例為 3%、7%、16%、24%、24%、16%、7%、3%,對應分值區間為 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 分。
根據這種計分方式,如果考生某科成績全省排名在前 3%,那麼考生處在 A 等,成績原始分換算成等分後,最高 100 分,最低為 91 分;如果高考某科成績排名前 4%,那麼處于 B+ 等級,原始分換算成等級分後,最高不超過 90 分,最低不低于 81 分。
再以福建省 "3+1+2" 方案為例,其将參與政治、地理、化學、生物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 A、B、C、D、E 共 5 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别為 15%、35%、35%、13% 和 2%。将 A 至 E 等 5 個等級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原則,分别轉換到 100-86 分、85-71 分、70-56 分、55-41 分和 40-30 分五個分數區間,得出考生的等級轉換賦分後計入總成績。
可見,與傳統原始分制不同,賦分制更看重排名區間,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績(卷面分)進行高低排行。排行過程中,将考生的各科成績按照分數劃分為不同等級,并 " 賦予不同的等級分 ",進而較為準确的體現考生在總體水平中所處的位置高低。
02
既生 " 原 ",何生 " 賦 "
原始分制下,賦分制緣何而生
在高考文理時代,采用常規的原始分計算方法是可以的,但新高考選科後,這種計分方式就出現了一些問題。新高考選科模式下,考試試卷組合多樣,由于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各科學習難度、考題難度、判卷評分标準的不一,如果不加以區分,直接将各科成績以卷面分計入總成績的做法顯然有待商榷。
例如在 "3+1+2" 方案下,如果 "1" 選擇物理,那麼分數就全部需要跟選物理的進行對比。但後面兩科可以随意選擇,假如選的兩科考試特别難,平均分只有 50 分,而另外幾科又比較簡單,平均分在 70 以上,那麼最後的 "2" 如果不采用賦分制,分數則将平白相差至少幾十分甚至更高,這個偏差對于任何一個考生無疑都是 " 悲劇 "。
不僅如此,在判卷評分體系中,原文科類科目和理科類科目的 " 給分點 " 也有一定差異,尤其是歷史和政治的解答題,只要觀點、主張、認識正确,即使有漏答的信息,仍會得到一部分分數;反觀物理、化學等科目,一旦關鍵數據或步驟錯誤,整問都無法得分。這種情況下,選科的出發點很可能 " 異化 " 為如何選科才能不吃虧,而非以專業和興趣出發作為考量,也就違背了高考改革的初衷。
從這個角度看,賦分制是在新高考改革中保障公平性的重要制度之一。公平一直是高考制度中的基本原則,但施行新高考選科制度後,學科難度不同,試卷難度不同,如果考生選擇到難度相對較大的科目,就會處于劣勢的位置,如果不考慮科目難度和特點,仍然将各科原始分簡單相加作為總分,實際上是不科學、不公平的,也與高考的公平原則背道而馳。
而采用賦分制後,選了某一科目的所有考生會根據原始分進行排名,并根據排名以一定規則進行賦分,排名靠前的賦分高,排名靠後的賦分低。這樣以排名賦分的方式,絕大程度上避免了科目間難度差異和評分規則不同所導致的不公平,較為客觀的反映出考生在某一科目中的能力水平和所處層級,展現學科間公平的性質,最終實現不同科目在同樣評價标準下進行比較的目的。
03
從來沒有絕對的公平
賦分制尚有完善空間
綜合賦分制近幾年實施情況看,無論考生選考什麼科目,轉換分數與考生平時的實際情況還是基本吻合的,能比較準确的反映考生的真實水平。但一項政策或制度很難達到十全十美,賦分制同樣如此,最為明顯的便是考生的分數差異容易被擴大或縮小。
一般而言,使用原始分計入成績時,考生的得分是 " 絕對且唯一 " 的,即考得高最終成績表現就是高。但在賦分制中,考生的得分卻是 " 相對且模糊 " 的,考生即使考出一個比較高的成績,但是如果整體成績都很高,某考生的排名比較靠後,那麼很可能會出現賦分反而低于原始分的情況出現,也就是所謂的 " 倒賦分 " 現象。
因此,賦分制在消除不同科目間的評分體系和難度差異的同時,也間接導致考試區分度有所下降,即同一等級内考生的原始分可能差距較大,但最終獲得賦分卻相同。尤其是一些等級對應的排名跨度比較大,就會使得有更多人獲得同樣的賦抽成績,進而出現 " 千人一面 " 的局面。簡單的説,就是無論原始分數差距有多大,只要排名相近,那麼最終的賦抽成績也就會很接近。
針對上述缺陷,一些地區正在盡力完善賦分機制,前文提及的山東等地正在嘗試采取連續賦分的方式,以求盡量避免出現 " 千人一面 " 情況的發生。其根據考生占比排名,進入對應等級,然後以在該等級内的占比排名和原始分區間,獲得最終賦抽成績。這種方式雖然計算起來相對復雜,但優勢在于不僅消除了科目之間的差異,還能讓每位考生不同的分數都能轉化成為一個對應賦抽成績。
誠然賦分制存在一些争議,現行的幾種賦分制度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但其建立初衷是為了保證考試的公平性。尤其對于選拔性考試的高考而言,怎樣提供更加真實公平可靠的評判依據,是需要不斷思考研究的,也是賦分制發展的 " 立制之本 "。
未來,随着高考改革的持續深入,賦分制度或還将迎來新的變化。而對于考生而言,面對各種新變帶來的挑戰,唯有以不變應萬變,在努力提高自身的前提下,充分熟悉規則、掌握規律,才能取得優異的成績。
推薦關注:
關注『黑板洞察』後台回復【2022】或者 點擊『閲讀原文』,立即獲取多份教育行業賽道、投融資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