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因從事私募業務活動中存在違規 京兆資產及責任人遭監管出具警示函,歡迎閲讀。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7 月 26 日,西藏證監局發布公告表示,經查,京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京兆資產 ")在從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期間,存在未履行冷靜期後回訪确認程式,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勤勉盡責履行辦理基金份額轉讓、召開份額持有人大會并執行會議決議等相關責任義務的情形。
西藏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多項規定,決定對京兆資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此外,西藏證監局指出,萬若谷作為京兆資產法定代表人,對上述行為負有責任,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