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21家全國性銀行上半年反腐“成績單”:至少21人接受調查、23人被雙開或開除黨籍,歡迎閲讀。
财聯社 7 月 3 日訊(記者 彭科峰)銀行業的反腐力度,被調查、被處分的銀行高管名單是最直接的見證。
依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信息,财聯社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21 家全國性銀行(國有六大行、政策性銀行、全國性股份行)的高管團隊中,至少有 21 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官方調查;23 名落馬高管被處分,被 " 雙開 " 或開除黨籍。
被調查者:21 名銀行高管入圍,包括 2 名中管幹部
1 月 4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信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遼寧省分行資深經理任國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郵政紀檢監察組和貴州省黔南州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也是今年官宣首個接受調查的銀行高管。
今日,據财聯社記者統計,上半年至少有 21 名銀行高管因為涉嫌違紀違法,接受官方調查。其中,中管幹部有兩人,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和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
此外,國有六大行中,接受調查的工行系高管包括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芝斌,中國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原資深專家孫建勇,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應維雲。
涉及農業銀行系統的高管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中心高級專家劉志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原高級專家宋雷。
涉及中國銀行系統的高管包括中國銀行研究院首席研究員陳斌、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心剛,中國銀行原數據中心副總經理楊志國。
涉及建設銀行系統的包括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資深副經理範題、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李華峰,中國建設銀行原資產管理業務中心副總經理童文濤。
涉及交通銀行的落馬高管為交通銀行無錫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盛金才。涉及郵儲銀行的落馬高管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高級資深經理張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遼寧省分行資深經理任國慶。
政策性銀行接受調查高管中,國開行有 3 人,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于澤水,國家開發銀行吉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弛,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準。農發行有 2 人,包括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原一級總監盧純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原客户三部總經理李光。
被處分者:23 名落馬高管開除黨籍或雙開
今年 1 月 6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稱,中國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光大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被開除黨籍。這也打響了今年銀行業落馬高管被公開處分的第一槍。
從人數來看,工、農、中、建、交、郵儲等六大國有行中,接受 " 黨紀政務處分 " 最多的當屬工商銀行,涉及人數高達 10 人。
具體來看,今年上半年工行系統被出任的人高管包括:工行辦公室原副總經理級調研員侯進喜被開除黨籍;工行原紀委書記劉立憲被開除黨籍;工行總行資產管理部原總經理顧建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工行湖北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兼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邱世傑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工行總行投資銀行部原副總經理安麗豔被開除黨籍;工行原副行長張紅力被開除黨籍;工行黑龍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曉辛被開除黨籍;工行天津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華耀綱被開除黨籍;廣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黃明祥被開除黨籍;工行福建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俞龍被開除黨籍。
農業銀行系統上半年有 2 人 " 黨紀政務處分 " 結果公布,包括:中國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馬清升被雙開;中國農業銀行托管業務部副總經理劉樹軍被開除黨籍。
中國銀行系統上半年涉及人數有 1 人。5 月 11 日,中國銀行河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建新被開除黨籍。
建設銀行系統上半年涉及人數有 3 人,包括:建行浙江省分行原資深副總經理李曉虹被開除黨籍;建行寧夏分行原風險總監李惠被開除黨籍;建行浙江省分行原副行長勞新江被雙開。
交通銀行系統涉及人數有 3 人,包括:交行廣東省分行原行長周寶志被開除黨籍;交行金融科技部原總經理周彥倜被雙開;交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孫毅坤被雙開。
此外,政策性銀行涉及 3 人,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原專職評審委員李濟臣被開除黨籍;中國進出口銀行風險化解督導工作一組原組長朱燦璋被雙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趙富洲被雙開。
被審判者:招行田惠宇、中行劉連舸貪腐金額曝光
财聯社記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多名聲名顯赫的原銀行行長、董事長也被提起公訴,其部分貪腐金額也對外公布。
今年 2 月 5 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對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產。田惠宇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計 2.1 億餘元。
4 月 12 日,官方消息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據為己有,數額特别巨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光大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 月 24 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劉連舸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檢方指控,2010 年至 2023 年,劉連舸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部門和個人在貸款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給予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 1.21 億餘元。此外,2017 年底至 2020 年初,劉連舸在任職期間,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違反法律規定,推動向相關部門發放貸款共計人民币 33.2 億餘元,造成本金損失人民币 1.9 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