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長沙一男子22萬買車卻投保29萬還故意開進魚塘,律師:涉嫌詐騙面臨刑事追責,歡迎閲讀。
12 月 26 日,據紅 · 網消息,保險公司和警方協作破獲一起新能源汽車落水騙保案。
11 月 28 日,唐某報案稱其駕車在長沙某釣魚基地因操作不慎衝入水中致車輛報廢。該車系他 22 萬餘元購入,投保金額卻高達 29 萬元,交警介入查看唐某手機時,發現大量關于騙保的搜索記錄。唐某最終承認故意駕車落水騙保行為,目前涉嫌保險詐騙罪被警方立案偵查。
國家 " 雙千計劃 " 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對上述社會事件進行了法律解讀。
陳平凡表示,唐某故意駕車落水,并非因意外或過失導致的事故,而是有預謀、有計劃的行為。唐某的行為構成欺詐,他通過制造虛假的保險事故,企圖騙取保險公司的賠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唐某的行為涉嫌保險詐騙罪,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唐将面臨某刑事追責,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罰金等刑罰。同時,他的犯罪記錄這種行為将對其未來產生深遠影響。
唐某的案例提醒我們,要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明白任何違法行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誠信是社會的基石,每個人都應該遵守誠信原則,不從事任何欺詐行為。同時,我們也應該積極倡導誠信文化,共同營造一個誠信、公正的社會環境。
潇湘晨報記者曾永紅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