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為什麼戀愛越來越自由,彩禮卻越來越不自由?,歡迎閲讀。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号:風聲 OPINION (ID:ifengopinion),作者:于理,主編:蕭轶 ,題圖來源:AI 生成
近日,一則女子台風夜跳河被救的新聞登上熱搜,原因是女方父母在男方提親後要求增加 30 萬元彩禮,因超出男方家庭承受能力而導致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與父親溝通無果後反而激發了家庭矛盾,導致女方在民警尋人現場直接跳入河中。事後通過上海崇明警方勸導,兩家最終談妥親事。
無獨有偶,上個月底崇明地區還發生了一起因高價彩禮引發的輕生警事。有男子在十一假期回家提親被女方父親提出 20 萬元彩禮,随後人間蒸發。戀愛兩年的女方已有身孕,前往長興島尋找男方未果後意欲投江輕生。
近些年來,關于彩禮導致男女雙方相戀多年無果的社會現象,在社交媒體上時有發酵。甚至,還有男女雙方通過社交媒體尋求幫助的案例。兩年前,B 站某 UP 主發布過一則視頻:" 沒有 50 萬彩禮,女朋友被強行拖走,我該怎麼辦?" 此外," 開封王婆 " 在江西葛仙村景點做活動時,被 "38 萬 8" 的彩禮數額吓到當場震驚。
在自由戀愛已成常識的今天,問題的復雜性在于:道理人人都懂,但父母還是要幹涉。吵架中脱口而出的高價彩禮,其實折射出 " 借婚姻索取财物 " 的普遍性;即使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自由戀愛,也不能幸免。這些自由戀愛遭遇天價彩禮的案例,不免讓我們得去持續追問:天價彩禮為何屢禁不絕呢?
天價彩禮導致哪些連鎖效應?
彩禮,是中國古代延續至今的一種結婚禮俗,男方在婚約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以表達對女方家庭養育不易的尊重。但本質上,彩禮是 " 男尊女卑 " 的產物,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所以,男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财物,補償女方父母撫育女方的支出。
21 世紀的今天,許多地方彩禮只是 " 意思一下 "。但還有一些地區,彩禮的 " 交易 " 屬性卻愈演愈烈,天價彩禮由此產生。社會學家劉燕舞,曾以位于河南省南部某縣、湖南省東北部某縣、貴州省北部某縣三個村落為樣本,對上世紀 70 年代以來三村的婚姻消費和彩禮變化進行梳理。
劉燕舞發現,從 2000 年開始,三村的婚姻消費飛漲,彩禮數額幾乎需要一個勞動力不吃不喝,勞作 4 到 7 年才能負擔,如果再考慮建房等硬性支出的話,意味着一個勞動力需要勞作 11-16 年才能承受。到了現在,大概得 20 年才能付清。
天價彩禮,也導致了一系列連鎖反應。
第一,很多家庭因天價彩禮而負債累累," 脱貧不易,小康更難;喜結良緣,毀于一旦 ",因婚致貧、因婚返貧現象不斷。
第二,在不少地方,彩禮主要由父輩承擔,彩禮上漲,就變成兒子對父輩的 " 代際剝削 ",特别是導致農村老人的生存質量下降。而這種 " 代際剝削 " 也可能走向 " 女兒剝削 ",即通過女兒出嫁獲得的彩禮金,來支付兒子的彩禮金。
再則,天價彩禮助長攀比之風,惡化民風民俗。彩禮的多寡,成為衡量女方身價高低的标準:如果彩禮低于平均水平,娘家人就會被人瞧不起,女方也會顯得沒地位;反之,彩禮越高,就顯得 " 有面子 "。如此陷入一個為面子相互攀比、惡意抬價的競争中,物化了女性,敗壞了風氣。
此外,彩禮返還問題引起的民事糾紛不斷增多,甚至導致刑事案件的發生。
彩禮是性别不平等的惡果?
輿論常從表面出發,把天價彩禮的責任推到女方身上,指責女方 " 唯利是圖 "。
但在批評天價彩禮之前,必須洞悉它的社會土壤。否則,純粹的批評和道義指責,于事無補。針對男性的憤慨,有人提出 " 誅心之問 ":如果不想背負天價彩禮,不結婚不就得了,也沒有非讓你娶。此言雖激憤,也道出一個症結:在父權觀念的影響下,很多地方的男性仍背負着 " 結婚生子、傳宗接代 " 的使命,即他們一定得結婚。
沒有完成這個任務,他們就會在宗族裏被人笑話。在宗族觀念、父權觀念盛行的地方,男性有更強烈的結婚需求。
與傳宗接代相對應的是,結婚是 " 從夫居 " 的,孩子也是 " 冠夫姓 "。女方嫁給男方,就必須來到男方家庭生活,成為男方家庭的勞動力,不參與女方父母的遺產分配,也不主要承擔女方父母的贍養責任。生育小孩後,小孩也是男方家族的血脈,除非男方入贅,否則孩子不可能跟女方姓。
在這種思維下,女方成了類似于 " 商品 " 的存在,彩禮則類似一種 " 買斷 "。我們不難從身邊找到這樣的例證:在大城市的不少家庭,女方不一定 " 從夫居 ",孩子也不一定 " 冠夫姓 "。這樣的家庭,很少有彩禮方面的困擾,因為不存在 "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 的説法。
與之相對,父權思維越嚴重,彩禮要價往往越誇張。因為從女方父母心理來看,女兒嫁出後就變成男方的人,對女方家庭是一種 " 損失 ",需要經濟補償自然 " 順理成章 "。
所以,男女越是平等,就越不存在彩禮問題。要破除天價彩禮,也得問男性一句:你可以放棄 " 從夫居 "" 冠夫姓 " 嗎?你願意姐姐或妹妹出嫁後,仍享有父母财產的繼承權嗎?
對于農村地區的很多男性來説,還存在另一個殘酷現象:單身求偶的男性數量,遠遠大于單身女性,存在嚴重的不平衡。男多女少,女方掌握婚姻的 " 定價權 "," 價高者得 ",彩禮進一步攀升。
早在 2017 年 2 月,人口學家翟振武在接受訪談時表示:中國出生性别比偏高程度之高、維持時間之長、範圍之廣,在全世界都是絕無僅有的。
中國是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反映在 80 後、90 後等适婚群體身上,就是男女比例的嚴重失調:未來 30 年内,進入适婚年齡的男性将比女性多出近 3000 萬人,矛盾或将進一步加劇。
出生性别比如此畸形,就在于男孩偏好、重男輕女的傳統。在 " 一孩半政策 " 的限制下(如果頭胎生女孩,那麼政策允許生育第二個孩子,公職人員除外),許多第一胎生女孩的家長,生育第二胎時選擇性别鑑定。而小型化、現代化的超聲波檢測技術,能夠在女性懷孕 14 周到 16 周時檢測出是男孩還是女孩。
在男孩偏好的社會背後,是無數 " 消失的女孩 "。直白點説,父權社會正承受着重男輕女的代價,光棍現象一定程度上是男性利益共同體的自食惡果。
性别比例失衡以外,社會流動也導致傳統婚姻圈發生變化。在鄉土社會,人口流動很少,基本是同村或鄰村之間通婚。進入工業社會,社會流動加劇,不少農村女性外出打工并選擇在城市中居留下來,相反,從城市流入村落的适齡女青年幾乎沒有,這加劇了農村地區的婚配性别比失衡,而男性就通過彩禮的比拼獲得 " 優勢 ",助推天價彩禮。
女方既是受害者,也是 " 背鍋俠 "
在台風雨夜投江輕生的案例中,女方父母對突然增加 30 萬彩禮給出的説辭是 " 這是對女兒幸福的保障,也是對男方家庭誠意的考驗 "。而在 B 站尋求幫助的案例中,女方有一個弟弟,成為網友們的另一個關注點。UP 主曬出的聊天記錄中,女方提到家裏要給弟弟買房。事後,雖然女方澄清,説家裏并非重男輕女,彩禮是氣話不是弟弟的買房錢,但網友依然持疑地将二者聯系起來。
這就牽扯出另一個問題:彩禮的流向。女方家庭向男方要彩禮是給誰?一般而言,有這麼幾種情況:
第一種,彩禮是父母的養老錢,彩禮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
第二種,彩禮是女方的私房錢,女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可以獨自支配。彩禮的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女兒。女方父母提高彩禮要價,是為了提升女兒的經濟自主權,抬高女兒在婆家中的地位。
第三種,彩禮成為夫妻共同财產。彩禮的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女兒未來的小家庭。比如學者閻雲翔在東北農村調研發現,一些新郎背地裏鼓動女方向男方父母索要更多的彩禮,從而實現男方家庭代際财富的轉移,為自己未來小家庭積累更多的财富。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女兒的彩禮成為兒子的 " 二次彩禮 "。彩禮的流向是:男方→女方父母→兒子。這產生了 " 代内剝削 " 的亂象:女方父母 " 剝削 " 女兒,來成全兒子。
社會學者陶自祥通過代内關系(兄弟姐妹關系)審視彩禮現象,發現 " 家庭内部存在深層次隐性的被剝削對象 ",即 " 家長為湊足兒子成家需要的高額彩禮,保證兒子這一代香火延續,只好讓女兒早婚 "。
陶自祥發現:在一些農村家庭,誰出的彩禮高,就把女兒嫁給誰。有的家長因承擔不起市場要價,将女兒拿去 " 換親 "," 兒子的婚姻支付被隐形地轉嫁到在家庭中處于邊緣地位的女兒身上 "。
從這個角度看,天價彩禮既是性别比例失調的結果,也是男女不平等的延續和加劇。女方本身既是天價彩禮的受害者,同時也可能成為天價彩禮的 " 背鍋俠 "。
中國很大,彩禮問題復雜得多,還有更多例外的狀态存在。上面的幾種現象,只代表着一種普遍性,但足以説明:天價彩禮背後,有諸多深刻的社會症結。就比如新聞中的 UP 主,即便是自由戀愛,但積重難返的社會氣候還是将他們裹挾其中;作為個體的男性,哪怕你是個女性主義者,有時也得無奈承受男性共同體一些作為的惡果。
對天價彩禮是應該批評,但也應推進男女平等,否則可能是治标不治本。當然,女性也應該舍棄 " 便利的誘惑 ",比如所謂 " 男士負責買房 "、" 男方應該更會賺錢 " 等。
個例可以訴諸于民警勸解或輿論解決,但更多人只能默默承受。這一代人的天價彩禮、光棍現象,或許難以避免;但我們仍要努力,避免下一代重復上一代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