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軍事經驗:一個軍裝備1000多挺機槍!都到這種程度了,為何還會嫌少?,歡迎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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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日戰争中,胡宗南部從第 1 軍擴張到了十多個軍、幾十萬部隊,成為了中央軍裏的一大派系。
不過胡宗南的部隊并沒有在抗戰後期接裝到大量美械,在國民黨軍的 13 個美械軍中,沒有任何一支是胡宗南系的,即便是其起家部隊第 1 軍也非美械軍;只有個别師如第 8 師因為編制調整列入到了美械軍中,才得以換裝美械。
所以胡宗南系部隊當時的陣容是以國械為主、雜械為輔;到後來解放戰争時期,又加強了一部分美械,如衝鋒槍、火箭筒等。
這一點在胡宗南派往華北的第 34 集團軍所部,就有很明顯的體現;甚至這支部隊在接收了大量投降日軍的武器後,也沒有換裝日械,而是依舊保持國械為主的裝備陣容。
但因為當時有大量部隊已經換裝了美械、日械,所以替換下來的國械不少,加之國内兵工廠仍然以生產國械武器為主,因此便使得剩下的國械部隊也得到了很大的強化。
以第 34 集團軍所轄的第 16 軍為例,便裝備了大量的輕重機槍。
以 1947 年秋的實力統計情況為例,該軍裝備了 145 挺馬克沁重機槍、865 挺捷克式輕機槍,全軍裝備的輕重機槍總數達到了 1010 挺。
一個比較普通的中央軍部隊,還不算是嫡系,只能説是胡宗南中央軍化的旁系部隊,就能有上千挺機槍,其自動火力可見一斑。
那麼該軍的輕重機槍具體是如何配置的呢?
以重機槍一項來説,當時配備的級别是步兵營級,每個步兵營有一個重機槍連,通常裝備 6 挺重機槍。
第 16 軍為 " 三師制 " 軍,下轄第 22 師、第 94 師和第 109 師;因為當時華北部隊并未執行 " 整編師 " 調整,所以各師均為 " 三三制 ",每個師轄 3 個團、每個團轄 3 個營。
以此而計,第 16 軍總計轄 3 師、9 團、27 個步兵營,重機槍的标配為 162 挺。
那麼以第 16 軍的實有重機槍計,則缺少了 17 挺,實際配備率為 89.5%。
之所以會有缺額,主要是因為第 16 軍經常用于平保地區的機動作戰;雖然華北當時大的殲滅戰不多,但小的繳獲還是有的,所以第 16 軍也有些許損耗。
而在輕機槍方面,當時中央軍的配備标準是每個步兵連 9 挺,另外警衞、偵察分隊,再加上部分直屬部門也會配些。
以最基本的步兵連需求來説,每個營轄 3 個步兵連,則需要 27 挺輕機槍;全軍總計有 27 個營,則需要 729 挺輕機槍。
那麼以第 16 軍當時實際擁有的輕機槍數來説,滿足所有步兵連的需求綽綽有餘。
甚至多出來的輕機槍來配備警衞、偵察分隊與直屬隊差不多也湊合。
當然,這裏所説的 " 湊合 " 主要是直屬隊這塊的輕機槍配備很玄學,因為有些部隊的編制配備非常高,甚至炮兵營都配很多機槍,有些就是象征性意思一下。
以第 16 軍的實際情況來説,該軍不大可能為炮兵營也配備大量輕機槍,所以其直屬隊的輕機槍配備不會太離譜,那這樣的話第 16 軍當時的輕機槍數基本就符合編制了。
但上面也説了戰鬥會有損失,重機槍甚至還微微缺額,那輕機槍怎麼就基本配齊了呢?
因為重機槍這種武器即便到解放戰争時期雖然比起山炮、迫擊炮等不太顯眼了,但它畢竟還算重武器,產量也不是説特别大;而輕機槍當時的生產量很大,補充也就相對快捷容易得多。
所以很多國民黨軍的重機槍沒那麼好補充,但輕機槍卻能維持比較高的裝備水平。
當然沒有任何一支部隊會覺得自己的武器太多,當時第 34 集團軍司令李文在上報要求槍械補充時,竟然是按照美械甲種軍的編制申請的。
這套編制下每個步兵營的重機槍是 8 挺,而因為炮兵營等部門普遍配輕機槍,所以輕機槍的全軍配額達到了 1068 挺。
這樣的話它反倒還要求補充 71 挺重機槍、203 挺輕機槍。
不過第 16 軍本來就不是美械軍,用美械标準來申請裝備補充,那自然是沒有下文的;畢竟到了 1947 年秋的時間節點,國民黨軍戰損的部隊太多了,像第 16 軍這種基本滿編的部門,再多給些武器也沒多大富餘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