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惡意起訴、高額索賠,MCN機構圍獵主播,歡迎閲讀。
文 | 鏡相工作室,作者丨周近嶼,編輯丨盧枕
李炎的朋友圈幾乎沒有個人生活,都是平台、MCN 公司和主播之間糾紛的案情介紹。
他是湖南商管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2018 年至 2022 年間,他在 MCN 公司做法務,2022 年至今專職為主播維權。近 6 年間,李炎代理了 500 多起相關案件,見過 1000 多名主播。
近兩年來,主播因為停播或者跳槽被高額索賠的案例越來越多。這個現象是如何發展起來的?主播們是怎樣的一個群體?在雙方地位懸殊、法律關系不平等的情況下,他們又正在經歷什麼?
以下是鏡相工作室與李炎的對話:
" 主播和 MCN 機構之間屬于依附型合作關系 "
鏡相工作室:平台、MCN 公司和主播,三者之間是怎樣的關系?
李炎:MCN 機構是中間環節,和平台是合作關系。機構以平台的名義或者幫助平台招募主播。
機構和主播之間有兩種關系,一些主播把賬号挂靠在機構,二者屬于合作關系。在這個基礎上,如果機構對主播強管理,比如讓主播在安排的直播間開播,每天準時上下班打卡,在司法實踐中有時會認定為勞動關系。
平台和主播之間一般籤訂三方協定,性質上只是一個用户協定,當主播的流水或者人氣達到一定層次時,平台會和主播籤訂類似金牌獨家協定,二者之間就形成合同關系。
鏡相工作室:平台和主播之間的訴訟案件多嗎?
李炎:他們之間的案件這兩年比較多,以前比較少。從我的經驗看,公司和主播的案件占比大概八成,平台糾紛占比兩成。
平台的訴訟為什麼這兩年增多了?主要原因是抖音的崛起,主播被吸引到新平台,原平台就會以他們違約為由去起訴。
訴訟集中在 2021 年以後,此前,很多主播想動不敢動,主要懼怕因為違約而賠償高額違約金,但到了 2021 年,很多主播看到有些人可能不一定賠償合同中約定的金額,也開始陸續跳槽。
鏡相工作室:這種雙方或多方籤訂的協定,通常會包含哪些内容?
李炎:平台和主播籤訂的協定,最重要的是限制主播只能在自己平台開播。
機構和主播之間的協定,更細致,也更苛刻。它也會約定主播在某個平台開播,還有關于公司與主播之間抽成的比例,現在流行的抽成比例是,平台拿走一半,剩餘的 50%,主播通常拿 35% 左右,剩餘部分由機構拿走。
機構會把直播時長約定地很死,常見的為每天播夠 6 小時,每個月播 25 或 26 天。現實中,主播通常是播不夠這個時長的,就會造成違約。
總之,主播的權利很少,基本上就是開播的義務。
平台之所以發展這麼多 MCN 機構,一是它沒有那麼多工作人員去招募主播;另一個是利用這種第三方來管理主播,包括勞資糾紛也可以通過 MCN 機構去解決。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主播和平台直接發生衝突的問題。
鏡相工作室:機構和主播籤訂的協定中,會注明雙方是什麼關系嗎?
李炎:一般會排斥勞動關系,是一個獨家合作的關系。
我們先不探讨這種關系和協定條款的合理性,重要的是,大部分機構并沒有按照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而是一種高強度的管理方式。
有些管理動作和規範甚至很不合理。有一個主播,直播時沒人看,吃零食或者打了一下瞌睡,公司扣除了她一個月的直播收益,理由是她消極直播。
雖然可能只是 2 分鍾或者 5 分鍾,但公司進行了錄屏,根據合約,就可以追究她的違約責任,公司還因為這個事把她仲裁了。
這是非常常見的例子,主播通常很卑微。
盡管他們是一種合作關系,但合作分兩種,一種是平等互利的,但主播和機構之間屬于不平等的、依附型的合作關系。
MCN 機構挑選一些适合做主播的人,把她從不會直播變成會直播,從流水很低變成流水很高。它必然、也可以對主播的行為有一些幹涉,應該要完成什麼,不能夠去做什麼,哪怕把一些條件限制地苛刻一些,也可以理解。但這種限制上廁所、打個盹、吃個零食,就有點過于苛刻了。
" 違約金的設定常有迷惑性條款,最後算出來将是很恐怖的數字 "
鏡相工作室:協定中規定的雙方合作期限一般是多久?
李炎:從我代理的案件來看,多數直播公司會約定三年,這對直播公司更有利。主播需要在三年間,每天保持 6 個小時以上的直播,一個月要播二十五六天,通常是受不了的。
一年的合同也有,但機構仍然在協定裏埋雷了,他們會在合同裏寫,如果流水達到多少錢,或者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或者一個月沒有提不再續約,合同自動續約兩年。
很多主播籤訂合同時,不會仔細看,籤完後就放一邊了。當他以為到期時,埋的雷會持續發酵,我們碰到了好幾起類似案例,主播因為沒有遵守自動續約條款被起訴。
我見過一個最離譜的案例,一位主播急于找工作,一家公司承諾每個月給她 8000 塊錢保底。這是個什麼概念?比如通過直播,你只能賺到 5000 塊錢,我補給你 3000 元,保證你每個月都有 8000 元的收益。
但合同裏留了一句話,一個月到期後不提解約,合同自動續約三年。這位主播只拿了公司 3000 塊錢左右的保底,合同自動續約為三年,後來公司把她給仲裁了。
這種屬于典型的高薪誘惑,也是很多剛剛從業或者正在準備從業的人特别需要注意的,這個保底真的不是你想拿就能拿。
鏡相工作室:主播最常見的違約點是什麼?
李炎:直播時長沒有達标,或者跳槽其他平台。
協定中,違約金的設定通常是過高的,有些合同裏面寫 1000 萬、2000 萬這種虛無缥缈的數字,後續也真的會按照這個數字索賠。
我見過的違約金的金額設定最高的是 8000 萬,最低的 1 萬。大部分直播公司設定的違約金,一般不會低于 10 萬。
MCN 機構在設定違約金時,還有一些迷惑性的條款,典型的比如當月最高流水的 36 倍或者 72 倍或者多少倍。
如果違約金寫 200 萬,我知道 200 萬值多少錢,但你可能對多少倍這個概念比較模糊。很多主播在真正違約時才發現,流水的多少倍是一個很恐怖的數字。
流水不是你到手的金額,流水也很容易達到一定數字。如果你的流水 1 萬塊錢,你要賠 36 萬,流水稍微高一點點,随便就上百萬了,它不比那種上百萬的違約金要低。
總之,合同中只有主播違約,沒有公司違約的,我看到的機構提供的協定中,沒有一個可以直接追究機構應該賠償多少錢的條款。這就是一個不平等的、一開始就設定好的雷。
鏡相工作室:你之前在 MCN 公司做過法務,設定協定時,MCN 的要求是怎樣的?
李炎:核心要求有四個:合作期限越長越好;要有自動續約條款;主播的義務盡量多寫一點,機構的權利多一點,義務少一點;關于違約責任,主要傾向于主播違約以後如何追責,不要涉及對公司的追責。
在合作之初,他們就希望把有利的權利全部攥在手上。所以,主播沒有好好履行協定的話, 機構起訴的勝率是非常高的,不能説 100%,90% 以上沒問題。
鏡相工作室:協定中還有其他常見的隐患嗎?
李炎:合同當中約定的具體抽成比例,最好是彈性的,雙方有一個漲提的幅度。多數主播和 MCN 機構、平台的糾紛都是因為抽成比而起,當主播的人氣和收入變高了,會覺得自己很虧,就想去調整比例,進而發生糾紛。
關于案件管轄的約定,建議約定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審理,相較于仲裁機構,法院會酌情考慮雙方的投入以及社會影響,公司即便拿了一個不平等的霸王條款告到法院去,有時候判決的金額也并不會太高。
" 洗腦 " 和 99.9% 的其他人
鏡相工作室:你接觸過的主播有多少,是一個怎樣的群體畫像?
李炎:我見過的主播至少有上千位,她們普遍年輕,20 歲到 35 歲之間居多,最常見的是 20 歲到 28 歲之間。男性是極少數,我接觸的男主播可能不到女主播的 5%。
她們主要是顏值聊天主播,第二大類是遊戲主播。
從職業和學歷來看,我代理的案件中,多數是大學生畢業後就業過程中籤約,然後和公司發生糾紛。
在校學生籤約的也有,但是少數。在校生籤約有一個共性,一般是 MCN 機構以所謂的籤約費誘導。
大學生的生活費比較少,也想找一些相對輕松,占用課時比較少的工作,所以有些 MCN 機構就投其所好,前期給付三五千塊的籤約費,然後籤訂合約。
我知道一些機構專門幹這種事情,每天的直播時長要求也不高,4 個小時以上,慢慢加碼,直到讓你把一年期合同籤完,如果期間你存在斷播或者停播的情況,馬上發警告函,如果不復播,下一步就是仲裁或者起訴。
還有就是沒有一技之長不太好找工作的女性。
事實上,自己想從事直播的人比較少,多數人是在找工作過程中,被機構洗腦或者只是想兼職過渡一段時間,或者誤打誤撞才進入這一行。
我之前代理了一個案件,一位女孩大學畢業後,找了一個桌遊陪玩的工作,公司説這個崗位招滿了,還有網絡主播的崗位,保證你每月收入有 6000 塊錢。她想反正暫時也沒有工作,就先去上班了,後來覺得自己不适合直播,也沒有掙到錢,就不做了。但因為她拿了三個月的保底費用,被公司起訴了。
從上帝視角來看,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主播為了掙這點小錢籤這樣的合約有點不值得,或者過于莽撞,但站在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的視角,她也就是為了謀一份生計。
當然有一些人在行業裏如魚得水,但多數人都是铩羽而歸,沒掙到錢,最後還搞了一身麻煩。因為只要你籤訂了合約,想解約是件很困難的事,你可能會背一起官司,哪怕赢了,或多或少也有律師費等成本在裏面。
鏡相工作室:你用了一個詞叫 " 洗腦 ",這是一套怎樣的話術?
李炎:我簡單的把整個過程概括一下。
面試環節,公司通常會展示實力,秀肌肉,領着主播在公司看一遍,包括公司孵化的某些掙錢的大主播,雖然這個主播有可能不是他們公司的。
然後肯定你的資質條件,你很棒,我們選擇了你。但事實上,現在一些主播公司可以説是飢不擇食,只要你能説話,他都會邀請你來做主播。
招聘過程中,還有一個中間經紀人,他通常不是公司員工,每招聘一位主播,公司給他一定的提成。經紀人不斷用一些東西來刺激你,比如過分誇大這一行的好處:高收入、自由、輕松,講得非常誇大,説某個主播一天只播兩小時,月入 10 萬以上,都有點像傳銷組織了。
他還會説,我們前期給你保底;你也不用擔心播不起來,絕對能把你孵化成大主播。既保障了你的生存,還能孵化你,是穩賺不賠的好買賣。
他繼續和主播説,咱是一個合法經營的大公司,必須籤約,但籤約只是走個形式,有一天你不播了,只要提前一個月打個招呼,和其他公司正常離職一樣。
但這些只是停留在口頭,他永遠不會以文字或書面的形式承諾你。
只要你籤約,負責招募的經紀人就消失了,公司真正管理和運營的人是其他人。公司招你進來已經花了成本,他還想掙更多的錢,就會瘋狂地壓榨主播。所以,矛盾點就在于雙方的利益永遠是相悖的。
一旦主播和機構起了矛盾,可能就工作不下去了,產生糾紛,公司就會仲裁或者起訴。
鏡相工作室:平台上最多的是中小主播,在你的從業經驗中,估計接觸更多的也是這些中小主播,他們的生存狀态是怎樣的?
李炎:平台上的頭部主播只能占 0.1% 的樣子,其他人都是那 99.9%。
在我代理的案件中,我會去看每個主播的開播情況,大多數直播間停留的人數一般不會超過十個人,甚至只有三五個人。
" 有些公司不賺錢,靠主播的違約金活着 "
鏡相工作室:在現實中,敗訴可能是一種常态。你為主播代理的 500 多起案件,敗訴案件占比多少?
李炎:敗訴分為兩種,起訴的金額全部被法院或仲裁機構支持了,是大敗;還有一種情況是賠的不多,賠的比較合理,也算是一種敗訴。
從合同的内容來看,主播不占據任何優勢,保守點講,90% 是要賠錢的。
鏡相工作室:在司法判例中,實際判罰的違約金額一般是多少?
李炎:20 萬左右,是一個中位數的判決情況。一般 10 萬到 20 萬之間的居多。
10 萬以下的判罰,是因為公司存在一定違約行為,且主播有相關的證據。
甚至有些主播掌握了比較有利的證據,最後不賠錢,但很少。
違約金主要是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很多公司提供的證據通常是合同或者溝通記錄,并沒有實際投入的支付憑證。
鏡相工作室:公司的實際投入一般是什麼?
李炎:有一些 MCN 機構,他是不做服務的,這種公司沒有任何損失。
但直播其實是一個重投入的行業,正規的公司,會提供直播場地,直播間有專業的配套燈光、聲卡、直播專用的電腦,包括直播間投流,運營人員需要幫助主播打造人設,找到直播方向,包括主播妝造、服裝道具等等,都需要專門的人來安排。
鏡相工作室:公開資料中,最常看到的庭審焦點有兩個,除了違約金的巨大分歧之外,另一個是主播和 MCN 公司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在司法實踐當中,主流觀點是什麼?
李炎:2016 年左右,大家會覺得直播和傳統行業一樣,大部分會傾向于認定勞動關系。行業後來在管理方式、經營模式等方面進行了更迭,現在認定勞動關系成為一件比較困難的事。
至少從 2022 年開始,認定勞動關系的案件非常少,大部分都是以合作關系進行審查。
鏡相工作室:可以講一個你代理過的印象深的案子嗎?
李炎:2022 年,一個主播在公司幹了兩三個月,流水 9000 多塊錢,自己拿到了 2300 塊錢工資,停播之後,公司扣了她的其他收益,同時按照流水的 30 倍索賠,就是 27 萬。
一審判主播賠 4 萬,主播上訴,二審法官最終将違約金調整到了 5000 塊錢,同時要求公司應當支付給主播扣除的 4500 塊收益。
這個案件最大的意義在于,法官做了一個平衡,主播不能因為違約獲利,否則會導致社會違約之風盛行;但公司也不能利用絕對有利的合同條款獲得太多的利益。
我一直認為,MCN 機構的精力應該是孵化主播,通過正常的方式取得抽成。如果只是通過起訴或者仲裁主播獲得更多違約金的方式盈利,整個行業就會被妖魔化,你再想吸引更多的主播,誰還來?
行業想良性發展,機構首先得帶頭守法,主播也不能因為年輕,或者説文化層次低、法律意識淡薄,就可以把籤的協定推翻。
我也一直規勸那些準備跳槽或者違約以後打算惡意逃避違約責任的主播,這種行為很難真正解決問題,甚至有些主播會陷入一個泥潭,前面公司的事情沒解決好,後面公司又找他麻煩。
鏡相工作室:公開資料中有一些案例,平台或者 MCN 公司給主播挖坑,比如誘導主播去其他平台開播,然後惡意起訴。你有遇到過這樣的案例嗎?
李炎:這種案例很多。當主播在新的平台有一定人氣和流量時,公司就以主播違約跳槽為由,仲裁或起訴。
為什麼要等到主播有一定的人氣和流量呢?要讓法官看到主播跳槽後,賺了很多錢,把老平台的粉絲吸引走了,造成了原平台的流量、粉絲的損失,就可以要求更多的違約金。這是一個典型的圈套。
但很多主播跳槽時,完全是基于對原公司運營人員的信任,她覺得公司的人和我説的,我有什麼好怕的?
有些 MCN 公司本身不賺錢,靠主播的違約金活着。這些機構就是存心不良,成立開始就把起訴主播當成一門生意,一切圍繞這個目的布局。
" 這就是涉訴的影響,身邊的人離開你遠離你 "
鏡相工作室:你印象最深刻的一位主播是怎樣的經歷?
李炎:是一個小主播,她的故事應該是大部分主播的樣子。
她是一位 19 歲的女孩,老家在雲南一個比較落後的縣市,她當時離家出走,想去海邊看看,去了三亞,找工作時碰到一家直播公司,公司還是那套話術,能掙到錢,好好幹,公司不虧待你,想走随時走。
籤約以後,她每天的工作就是進入直播間上下班,播滿 6 個小時,工作了 7 天,好像流水是 700 多塊錢,她自己分到了 300 塊錢左右,她意識到不适合做這一行;每天待在小格子裏,不準随便出來,很壓抑;而且公司啥也不管,沒有任何運營或支持。
她就不幹了,大概過了不到一個月,公司申請了仲裁,按照流水的 100 倍計算,索賠 7 萬。
待了 7 天,自己靠直播賺了 300 塊錢,也沒給公司造成任何損失,按照流水的 100 倍索賠,多吓人?這就非常不合理了。
這個案子最後經過溝通,對方撤訴了,是一個好的結果。
鏡相工作室:你對這位小女孩印象深,是因為她的個體經歷嗎?還是因為結果?
李炎:主要還是她的個體經歷,家庭的不幸導致了她生活的不幸。
這個小姑娘好像家裏有四五個兄弟姐妹,她排行老四。她的爸爸去世,哥哥坐牢了,從小由奶奶帶大。
因為一些矛盾,她離家出走,想去海邊看看,然後被忽悠當了主播,幹了一個星期,被公司告了,還要賠 100 倍。
對于那些自身條件還可以,只是想掙點錢的主播,我覺得你得為你的選擇負責。但對于這種不幸的弱勢的人,我們還是要多些關注和關心。
鏡相工作室:主播被起訴後,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怎樣的影響?
李炎:因為女主播居多,我就描述女主播的整體狀态。
多數女主播沒打過官司,情緒影響很大;有一些女主播是有家庭的人,不想被丈夫或父母知道,會選擇性隐瞞。
有一個主播説過一件很絕望的事情,她的爸爸媽媽知道要賠很多錢後,説這個事情不要找律師了,也不管了,你找一個老公,讓他給你兜底。我聽到後都很絕望。
還有一位女主播,她和男朋友本來準備年底結婚,結果被起訴 150 萬,她男朋友看到起訴書的第二天就選擇了分手,她也沒辦法,也知道這種事情不可能拖累人家。
這就是涉訴的最大影響,你身邊的人,可能因此而遠離你。
鏡相工作室:平台或機構起訴主播成為一個越來越普遍的現象,是怎麼發展起來的?
李炎:其實這種現象從直播誕生之初就一直有,并不是今天才扎堆出來的。你能看到冰山的時候,冰山底下已經是一座很大的山了。
大家覺得越來越普遍,可能是兩個原因,這兩年被媒體報道出來的案例多;另一個是行業整體不景氣,就會出現一些主播跳槽,或者 MCN 機構把一些主播進行 " 買賣 ",或者給主播挖坑等情況。
你看是不是又形成閉環了?如果行業整體是上升期,都很容易掙到錢,主播和公司之間幾乎沒有矛盾,沒必要為了這些事情卷來卷去。
鏡相工作室:你對即将從事主播或者是正在做主播的人,有什麼建議嗎?
李炎:如果您正在做主播,還是要有極強的守約意識;即便不想做了,盡量不進入訴訟流程;如果走到訴訟流程,一定做好充分的準備。
有志于做主播這一行的人,要考慮清楚,這是一個高強度且枯燥乏味的工作,甚至有時候把自己搞得很自閉;籤約之前要對公司有所了解,各種企業信息查詢的網站、裁判文書網,都可以查到公司目前有沒有訴訟或者涉及一些風險;你還要有一定的風險意識,如果違約了,能不能承受得起違約成本?
考慮好這些問題,你就可以籤約了,但合同一定要拿走一份。很多直播公司會把合同全部收走。有一天,你和公司起了矛盾,連合同都拿不出來,這樣的主播我遇到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