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一租客失聯3年,房裏堆滿内衣絲襪等女性用品,房東:我該怎麼辦?,歡迎閲讀。
近日,長沙市民趙先生向晨意幫忙記者求助稱,他的租客肖某已失聯 3 年,但出租房裏仍堆滿了物品,自己不知該如何處置。" 法院在去年已經判了我們租賃合同解除,但他到現在不僅沒給租金,也沒把自己的東西拿走。搞得我的房子既不能租也不能住。"
9 月 11 日,記者在現場看到,趙先生 120 多平方米的房子裏被大大小小的箱子堆得亂七八糟。趙先生很無奈," 雖然我們合同裏有相關約定,但我還是不敢擅自将它們處理掉 "。記者嘗試聯系肖某,但電話要麼占線要麼無人接聽。
曾起訴至法院,判定合同已解除
2017 年,趙先生将自己位于長沙市雨花區城市山水豪園的房子租給肖某。雙方約定,租金 2500 元每月,每個季度收一次租。截止到 2019 年 10 月,雙方合作順利。2019 年 10 月,肖某出現了拖欠房租的情況。趙先生認為,肖某可能在經濟方面遇到了困難,想着緩幾個月再要也不遲。可到了 2020 年 4 月,肖某徹底失聯,電話不接,微信不回。
于是,趙先生來到出租房查看情況,發現屋子裏一片狼藉,肖某的一些個人生活用品還沒收走。除此之外,房子裏還堆滿了大大小小的箱子,箱子裏放着女性内衣、絲襪等未開封的產品。
在找不到人的情況下,趙先生将肖某告上了法院。2022 年 4 月 29 日,法院判定:趙先生與肖某的租賃合同在 2021 年 10 月 11 日解除,被告肖某需要在判決生效之日對趙先生支付拖欠租金 5.5 萬元和違約金,以及 5325.4 元的物業費、燃氣費、水電費。另外,肖某還要在判決生效之日 5 日内将房屋恢復原狀,并返還給趙先生。如今,距離判決已過去一年多,趙先生還是無法聯系上肖某,房子依舊一片狼藉。
房間内大多是某品牌商品
9 月 11 日,記者來到趙先生的出租房。剛進門,就看到地上亂七八糟扔着幾雙未拆封的絲襪。
記者發現,大大小小的紙箱堆滿了客廳,這其中大部分都是某個品牌的商品。趙先生説,據他了解,肖某此前是該品牌的一個代理。來到一間卧室和陽台,裏面同樣被塞滿了紙箱。在另一間卧室裏,擺着幾張床,上面的被子、床單等物品已經布滿灰塵。
床頭櫃上的煙灰缸裏也全是煙頭。趙先生很無奈:" 這幾年下來,房子裏全是他的東西,擺滿了絲襪内衣,搞得我住不得也租不出去。"
記者查看房屋租賃合同發現,雙方在合同中明确約定:"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 2 日内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對此趙先生稱,就算有約定,他也不敢擅自處理:" 萬一我把他東西賣了,他又突然出現找我索賠該怎麼辦?"
記者嘗試聯系肖某,但電話不是占線就是不接。趙先生説,三年下來,自己聯系肖某也是一樣的情況," 我感覺他是在有意回避我 "。目前,趙先生準備找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類似情況如何處理?律師支招
在本次事件中,存在幾個焦點問題。判決勝訴後,趙先生仍找不到肖某,他該如何處理房子裏的餘留物品?類似情況下,房東們該怎麼做?記者咨詢了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委員、副主任劉研律師的意見。
租客留下的物品價值相對較小,房東如何處理?劉研表示,趙先生可以将肖某的餘留物品全部丢棄,但在丢棄前,需要向法院申請,對丢棄物品進行查封。
劉研認為,趙先生也能對餘留物品進行變賣,但在進行交易前,需要先請公證處工作人員對餘留物品進行清理,清理之後再通過合法正規平台進行處理,保證交易的透明公開。" 舉個例子,趙先生可以在将物品公證後,通過正規的廢舊物品處理平台進行處理,由平台方工作人員估算價格,并籤訂相關合同。需要注意的是,類似情況下,房東在處理租客餘留產品時,要以相對客觀的價格進行出售,這樣租客主張權利時,會給房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租客失聯後留下的物品價值較大,房東如何處理?劉研表示,如果餘留物品價值較高,超過房屋租金,房東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貴重物品進行拍賣。如果流拍,法院會按餘留物評估價值賦予債務債權。
劉研指出,如果租客遺留下了吊燈、等不好清理的大件物品,房東可将其直接處理。" 這種物品在司法解釋裏面解釋為‘附着’,可以理解為跟建築物合二為一了,比如説我牆上裝了一個燈,拆不下來的,這樣的叫復合物。這些物品都适用于‘來裝去丢’的原則。"
來源 | 晨視頻、 潇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