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遊戲經驗:疊紙起訴記賬軟體,索賠202萬;《幻獸帕魯》被索賠超1000萬日元,歡迎閲讀。
01 索賠 202 萬,疊紙起訴某司不當使用遊戲元素構成侵權
近日,涉《戀與制作人》遊戲不正當競争糾紛案入選了浦東法院知產保護的典型案例。
某記賬軟體中預置了《戀與制作人》全部遊戲角色作為 " 聯系人 ",提供類似的沉浸和陪伴體驗。同時該軟體設定并利用發送角色相關照片、更新 VIP 等功能,誘導用户付費或觀看廣告以實現盈利。
《戀與制作人》運營方疊紙認為,該軟體使用角色圖片的行為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權,使用角色名稱的行為侵犯了其享有的注冊商标專用權,模仿《戀與制作人》沉浸式對話戀愛互動場景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争,訴請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 202 萬元。
浦東法院經審理認為:
第一,被訴侵權軟體對侵權圖片存儲、編輯,和互動式提供的行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第二,被訴侵權軟體使用角色名稱的行為,不構成商标性使用行為,故不構成商标侵權。
第三,原告對其遊戲《戀與制作人》的角色形象、角色設定、角色台詞、遊戲場景等元素享有一定經濟利益。被訴侵權軟體内設遊戲角色形象與用户聊天互動并以此引流,系對原告遊戲元素的全面模仿和抄襲。被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争。
據此,法院判決被告停止涉案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争的行為,并酌定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 11.85 萬元。
諾誠評論:
類似的 " 搭便車 " 侵權案件中,針對遊戲角色元素進行維權時可能有如下障礙:
1. 他人使用已注冊為商标的角色名稱,若不是作為識别商品來源的用途,則此類使用行為不構成商标侵權,但權利人可以考慮綜合其他侵權情節,以不正當競争的案由起訴。
2. 若被抄襲的遊戲元素系公有領網域的元素,如歷史人物名稱等,即使遊戲将該名稱用于全新的角色形象,也無法就此主張壟斷性權益。
02 《幻獸帕魯》案:原告公布3 項專利,索賠 47 萬人民币以上
《幻獸帕魯》研發方 Pocket Pair 于 11 月 8 日發布了一份公告,公開了被任天堂及寶可夢公司起訴的一些細節。原告兩公司認為,《幻獸帕魯》侵犯了其三項專利,因此要求《幻獸帕魯》下架,并各索賠 500 萬日元及滞納金,共計至少 1000 萬日元(約合人民币 47 萬元)。
公告還披露了原告主張侵犯的 3 項具體專利内容,包括:
1. 專利号 7545191:關于在野外遇到寶可夢時的雙重玩法,既能直接投擲空精靈球抓捕,也能投擲有寶可夢的精靈球進行對戰。
[ 專利申請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 [ 專利注冊日期:2024 年 8 月 27 日 ]
2. 專利号 7493117:關于投擲精靈球玩法過程中的瞄準機制。
[ 專利申請日期:2024 年 2 月 26 日 ] [ 專利注冊日期:2024 年 5 月 22 日 ]
3. 專利号 7528390:關于騎乘系統,玩家在騎乘狀态下經過水、陸、空、崖壁四種不同環境時,坐騎會随之自動切換,從而流暢地在不同地形之間移動。
[ 專利申請日期:2024 年 3 月 5 日 ] [ 專利注冊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
根據《幻獸帕魯》官方公告顯示,任天堂提出的涉案專利申請日期均在《幻獸帕魯》上架之後。有網友便對能否基于在後申請的專利主張侵權提出了質疑,但事實上任天堂是采取了 " 分案申請 " 的途徑。
雖然這三條專利提交時間在 2024 年,但其母專利已在 2021 年 12 月在美國申請注冊,分案的專利可以基于母專利的申請日主張專利權利。
如此一來,任天堂即可對今年 1 月開售的《幻獸帕魯》主張專利侵權。但是此操作成立的前提是,分案申請未超出原申請(母案)記載的範圍,否則不僅超出的部分無法基于最早的申請日期來主張專利權利,還可能導致整個分案專利被宣告無效。
03 售賣遊戲外挂被封号,号主向遊戲公司索賠 2000 元
原告小趙與玩家私聊時宣傳遊戲 " 輔助 ",被玩家以使用外挂為由舉報至遊戲平台 A 公司,後 A 公司對小趙的賬号進行了封号處理。
圖源網絡
小趙認為其雖然在私聊中説了 " 輔助 " 字眼,但未提及 " 外挂 ",其陳述的 " 輔助 " 并非遊戲外挂,A 公司不應據此封了自己的遊戲賬号。
于是,小趙将 A 公司告上法庭,要求 A 公司解封自己的遊戲賬号,若不解封遊戲賬号,則賠償經濟損失 2000 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趙作為該遊戲的玩家與 A 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應當按照運營商制定、行為人在注冊遊戲賬号時認可同意的用户協定和封停處理細則等規則進行調整。
本案中,小趙在遊戲中明确以 300 元的價格向其他玩家銷售 " 雙開永久輔助 ",該行為符合賬号封停處理細則中設計的宣傳 " 外挂 " 的行為。
雖然小趙表示自己并未銷售外挂,僅在官方平台購買合法輔助工具,但其提交的證據顯示其宣傳的售價與平台售價兩者之間差價甚大,亦未舉證證明自己在該平台購買的事實。
綜上,A 公司封停小趙遊戲賬号符合雙方約定,小趙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據此,依法駁回小趙的訴訟請求。
遊戲外挂破壞了公平競争的遊戲環境,也增加了用户的賬号風險。遊戲公司與玩家應共同抵制使用外挂的不良遊戲行為。
就本案而言,遊戲公司為避免此類訴訟甚至是敗訴出現,建議做到以下幾點:
1. 在用户協定中做明确描述違禁行為及相應處罰,以作為遊戲公司行使約定監管權限的依據。
2. 對用户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處罰措施,如封禁賬号,應提前在用户協定中突出強調,以表明盡到合理的提示義務。
3. 對監測到的違禁行為及時留痕,以備後期發生訴訟糾紛時能夠證明遊戲公司采取處罰措施的合理性和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