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胡錫進:李鐵能成為巨貪,是因為他身處的環境前些年被污染了,在反腐倡廉方面太松懈了,歡迎閲讀。
李鐵被判 20 年重刑,從 " 跑不死 " 到 " 貪不夠 ",他有過的輝煌和迅速地堕落令人喟嘆,發人深思。
李鐵是公眾人物,不是通常意義的官員,他能成為巨貪,恐怕首先因為他身處的環境前些年被污染了,在反腐倡廉方面太松懈了。反腐敗早已緊鑼密鼓,但當時他和他的周圍仍我行我素,甚至可能覺得行賄受賄、踢假球是 " 正常的 ",頂多屬于 " 行業不正之風 ",李鐵等人可能還會覺得 " 法不責眾 "。足球界後來抓了一批人,他們共同營造了腐敗的 " 潛規則 ",最終又一起掉入漩渦,越卷越深。
説到底,李鐵個人要對他的淪陷負責。他成為了足球巨星,但是德不配位,對不正當利益的誘惑缺少最起碼的抵抗力。即使有 " 行業不正之風 ",什麼是違法的、破底線的,幹什麼可能把自己最終送進大牢,難道他一點都分辨不出來嗎?而且他作為耀眼的公眾人物,所作所為都在聚光燈下,難道他不該有要讓自己經得起檢驗的警覺嗎?還是利令智昏了,而且做人的綜合素質太低,明明在铤而走險,他竟能僥幸心十足,睡得着覺,于是越走越遠,不知懸崖勒馬。# 李鐵被判 20 年 #
腐敗不光是行政貪官的專惡,在每一個行業中都可能發生,名利越集中的行業,如果不加防範,它們出現的幾率越高。李鐵悔之晚矣,但我相信,系列案件之後,警鍾會在足球界以及更多行業長鳴。處理了一眾貪腐之徒後,中國足球應該會正氣勁吹,從底谷重新向上走更多一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