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好城市容得下一張A4紙小廣告,歡迎閲讀。
作者 | 言詠
圖源 | 視覺中國
9 月 18 日,内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市一位做月子餐生意的小店主哭訴説,她在自家門面玻璃上貼了一張 A4 紙大小的招聘信息,被相關職能部門要求罰款。次日,烏蘭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布通報稱,經調查核實,系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解釋説明不到位,導致執法對象產生誤解。執法人員已當面向其闡釋説明了相關規定,并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看起來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回應了民意,當事人的訴求得到了解決。但我們不能忽視的是,這樣的事情不是偶然孤例,而是常有發生。今年 3 月,長沙一間小鋪的店主因為在玻璃門上張貼招聘廣告而被罰款。今年 1 月,一個小裁縫的視頻被廣泛傳播,他因為在櫥窗上貼了介紹具體服務項目的宣傳單被要求撕除。小裁縫據理力争,後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他説,希望相關部門重新審視 " 禁止在店内懸挂廣告 " 這一規定。
這不是小事,它與一座城市裏具體而微的民生息息相關。禁止在沿街鋪面的櫥窗懸挂廣告,為的是市容風貌。在一些固有思維模式下,整齊劃一是美,所以才會有類似規定。曾經還有城市要求店鋪統一門楣招牌。2019 年上海一條街道上的店招一夜之間統一成黑底白字,被市民吐槽整條街都是 " 清明祭奠感 "。其實,城市之美在于它的煙火氣,而煙火氣的背後,必然是一個個鮮活生動的個體,和而不同。如果只追求表面上的規整統一而忽略了背後人的多元,統一的街區背後實則失去了靈魂,徒有空洞。
即便是跳開城市之美的角度,還有生活在其中人的生計——城市是為了讓人們生活更加美好,那麼城市的建設、規劃包括維持其運轉的規範等,都應該秉承以人為本。街頭一個小鋪面的背後,是個體和家庭柴米油鹽的具體生計。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數據,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國登記在冊個體工商户已達 1.25 億户,占經營主體總量的 66.9%。可以説,小店經濟是就業重要的蓄水池。正如那位裁縫所説,開店就是要做買賣的,老百姓沒有買賣了街面上弄得再齊整也沒用。這樣樸素的常識道理,怎麼強調都不為過,官員們要認真傾聽,要聽得進去。
禁止在店内懸挂廣告這一規定的确也值得重新審視。城管執法依據的總規則是國務院 1992 年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其中第十七條規定:" 部門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挂、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準。" 但 32 年前,還沒有這麼多 " 自家店面 "。如果説那些貼在電線杆上、建築物外牆上像牛皮藓一樣的小廣告影響市容,人們可以理解,在 " 自己店面 " 玻璃窗上貼一張 A4 紙也算違規,就很難獲得老百姓的認可了。不合情理的規定是否要與時俱進地修正呢?
2020 年最温情的一項政令,是中央文明辦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那一年的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内容。這是一座城市為了 " 保就業 "、共度疫情時艱向老百姓釋放的最大善意。這種執法的柔性,在任何時候都應該體現在城市與人們共處之中。城市之 " 市 ",本意就是集中做買賣的場所,煙火氣是它應有的底色。當城市為她的人們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支持和包容時,就會吸引更多的人來這裏追逐美好生活的夢想,城市也會因為人的匯聚而更有靈魂、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