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包陽台業主,自行拆除!”杭州豪宅金茂府發聲:業主一律不得封包陽台,歡迎閲讀。
上個月,潮新聞曾經報道過,位于申花板塊的首開杭州金茂府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對 " 是否同意封包陽台 " 進行投票表決。最終,參與表決的 1068 張選票中,贊成包陽台的 536 票,反對包陽台的 406 票,棄權的 63 票," 随多數 " 票 63 票。
也就是説,贊成票計數為 599 票,占參與表決人數比例為 56.09%;贊成票所涉及的專有部分面積,占參與表決面積比例為 53.95%。
這一比例未達到《民法典》相關規定中 " 雙 3/4" 的要求(即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這意味着,杭州金茂府 " 統一包陽台 " 的提議未能通過。
昨天,杭州金茂府小區業委會在其官方微信号上再發公告稱,根據《民法典》、《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小區的《管理規約》,之前業主大會 " 未通過封包陽台的事項 " 對于小區全體業主及物業具有法律約束性,本小區業主一律不得封包陽台。" 請本物業管理區網域已經違規封包陽台的業主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前,自行拆除并恢復原狀。逾期未履行者,業委會将不得不采取法律訴訟手段幹預解決。"
" 包陽台 ",堪稱樓市永遠的熱門話題。
杭州各大小區業主群裏,關于包陽台的讨論永遠熱火朝天。包或不包,雙方都可以列出一串理由,由此引發的争議也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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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業主擅自封包陽台,
并且屢勸不改
事實上,杭州很多小區都有一些業主擅自封包陽台,并且屢勸不改。
今年 3 月,拱墅某小區就上演了一場物業強拆封包陽台的 " 大戲 " ——業主坐在吊車前阻攔工作人員,最終該業主被抬走,私自封包的陽台被拆除。
拱墅某樓盤私包陽台被強拆,圖源社交平台
去年,艮北某紅盤物業公司怒告私包陽台的業主,最終勝訴,相關的民事判決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
據悉,艮北該小區自 2019 年交付後,關于 " 包陽台 " 的争議和糾紛就沒有斷過,物業多次上門溝通,個别業主置若罔聞,甚至發生過業主把上門拆除封包陽台的 " 蜘蛛人 " 安全繩剪斷的事件。無奈之下,物業依據小區《臨時管理公約》,起訴違規包陽台業主。2021 年 5 月,此案一審宣判,業主敗訴;但是該案件所涉業主不服,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1 年 12 月底,二審判決結果出來,駁回業主的上訴,維持原判,并且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在艮北該小區之前,杭州也發生過若幹起物業和業主之間關于私包陽台的官司。比如 2013 年,蕭山旺角城小區一業主因擅自封閉陽台被物業起訴,後來該業主自行拆除封包陽台,物業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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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一些 " 頭鐵 " 的業主,即使敗訴後仍拖着不肯拆除擅自封包的陽台,怎麼辦?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郭鐵城表示,遇到這種情況,物業公司可以依據法院判決書的内容,向判決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業主不按照判決進行處理,法院也可以給業主上失信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甚至予以行政拘留等措施。
2018 年,餘杭萬家名城小區有一業主私包陽台,物業多次上門溝通未果,遂聯系了城管執法部門和社區上門拆除了私包陽台。之後,該業主一邊起訴到法院,一邊又重新包了陽台,一審業主敗訴,業主不服,二審上訴,最終審判結果還是業主敗訴。該業主仍不肯拆,後來被法院強制拆除。
對于包陽台
以及這次要求拆除違規包陽台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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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