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王永利:人民币的錨真的變了嗎?,歡迎閲讀。
王永利 / 文 4 月 23 日,财政部和人民銀行(央行)分别發聲,表示将完善基礎貨币投放和貨币供應調控機制,逐步增加央行在公開市場操作中的國債購買,充實貨币政策工具箱,增加流動性和利率管理方式。這在社會上引發熱議," 人民币的錨将發生重大變化 "(即從原來錨定美元,轉成錨定國債)" 央媽放水(印鈔)方式将徹底改變 "" 中國版 QE(量化寬松)即将推出 "" 史無前例的大放水就要來了 "" 貨币大貶值,所有人都會受影響 " 等説法和短視頻在社會上廣泛流傳,產生了很大影響,但這些説法其實并不準确。
其中最核心的一點就是:人民币的錨真的變了嗎?
這裏首先需要回答的問題是:信用貨币還需要 " 錨 " 嗎?
貨币在人類社會已經存續數千年,從 " 自然實物貨币 "(無需特别加工的特殊貝殼、骨頭、羽毛等)發展到 " 規制化金屬鑄币 ",再發展到 " 金屬本位制紙币 ",進一步發展成為不再與任何具體實物錨定的 " 國家信用貨币 ",其表現形态和運行方式不斷改進,破解其實物載體本身存在的諸多問題,特别是因供應量有限而難以滿足可交易财富價值無限增長帶來的貨币短缺問題,推動貨币提高運行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嚴密風險控制,在保證貨币能夠跟随财富價值增長充分供應的基礎上,努力維持貨币币值的基本穩定,推動貨币不斷向無形化、數字化、智能化邁進,由表及裏、去偽存真、凸顯本質,使貨币成為流動性最強的價值通證或價值權證,其本質屬性是價值尺度,核心功能是交換媒介,根本保障是最高信用保護(價值尺度、交換媒介、信用保護是貨币不可或缺的三要素)。
其中,自然實物貨币和規制化金屬鑄币都不存在錨定物問題,只有金屬本位制紙币才需要錨定物,紙币投放機構承諾,紙币持有人可以按照既定的比率随時向投放機構兑換金屬本位。由此,紙币實際上只是其金屬本位日常流通的代币,紙币投放量受到金屬本位價值量的嚴格約束(只能适當放大),成為投放機構的負債和信用。
信用貨币最根本的變化就是,貨币不再與任何一種或幾種具體實物錨定,轉而按照 " 一國貨币總量與該國可交易财富價值總額整體對應,貨币總量可以随同财富價值總額的變化而變化,使其具有可調性,努力維持貨币币值基本穩定 " 的原則對貨币投放和總量進行調控,使貨币徹底轉化成為财富價值的影像物或對應物,并得到國家主權或法律保護,成為國家信用貨币或國家主權貨币、法定貨币。
信用貨币的出現,是貨币發展的必然方向和成熟狀态。任何再為貨币尋貓的想法,都是違反貨币發展邏輯和方向的倒退思維。
由此,信用貨币就需要創新投放渠道或方式,貨币不再主要依靠投放機構購買或收押儲備物(如黃金、外匯、國債等)進行投放,而是更多地通過信貸方式(包括發放貸款、購買債券、票據貼現、賬户透支等)按照約定條件借出貨币(借款人需要按照約定條件還本付息)。
貨币信貸投放的原理是:社會主體以其已經擁有或在約定期限内将會擁有的資產可變現價值作為支撐,向貨币投放機構申請借款,經貨币投放機構評審并與借款人達成一致意見後,按照協定借出貨币,這樣,就将社會主體引入,與貨币投放機構共同對财富可變現價值進行評估,并據以對社會主體投放貨币,就可以滿足全社會具有真實财富價值支撐的貨币需求,使貨币總量與财富價值總額相互對應。由此,信貸投放成為信用貨币越來越主要的投放渠道或方式,沒有信貸投放,也就難有真正的信用貨币。
在信貸投放下,貨币投放不再只是現金投放,而是更多地直接記入收款人存款賬户即可。貨币支付也不再只是現金直接的支付,而是更多地轉變為存款賬户轉賬支付 / 記賬清算。這可以大大減少現金的需求,使現金在貨币總量以及現金支付在支付總額中的占比越來越低,也使貨币表現形态更多地從現金轉化為存款(包括電子錢包或數字錢包)。現金完全可能像貝殼、鑄币一樣,最終徹底退出貨币舞台。所以,現在仍将貨币等同于現金,是脱離實際存在重大錯誤的。
在信貸投放成為貨币投放主渠道情況下,信貸資產質量就成為貨币質量最重要的影響因素,信貸本息不能收回產生的損失就是貨币超發真正的表現。因此,為防止貨币嚴重超發,就需要對信貸投放形成科學嚴密的管控體系,包括及時識别信貸損失并足額計提損失準備,對資不抵債的貨币投放機構,就需要實施破產重組。為防止貨币投放機構陷入困境引發貨币信用危機并對貨币金融體系產生重大衝擊,就需要将貨币投放機構劃抽成為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信貸投放機構分别管理,貨币信貸投放交給商業銀行辦理,中央銀行主要負責貨币币值監測與貨币總量調控,包括面向商業銀行進行的貨币現金投放以及各種方式的再貸款等形成的基礎貨币管控,保持貨币币值和金融體系基本穩定。這樣,貨币投放就形成 " 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社會主體 " 的雙層(二元)結構。中央銀行只是貨币總量與現金管理以及基礎貨币投放的主體,信貸銀行則成為貨币投放更為直接和重要的主體;貨币屬于國家整體信用,而不再只是央行的需要或負債(即使是央行投放的現金也是如此);貨币也不是政府信用,不是以政府税收作為支撐的(這只能支撐政府債務,而不能支撐貨币總量)。
其中,中央銀行基礎貨币投放和回籠,主要是基于維持貨币币值(包括匯率)穩定,防止出現超預期大幅波動的需要,服務于貨币政策實施,包括購買或賣出貨币儲備物;以各種方式向商業銀行投放或收回再貸款;向商業銀行發行或贖回央行票據;提高或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等。
在中國,自 2000 年起,央行購買外匯投放的基礎貨币,即央行 " 外匯占款 " 快速增長,從 1999 年末的 1.41 萬億元,增長到 2014 年 5 月末的 27.3 萬億元,成為基礎貨币投放越來越突出的主渠道。由于當時央行購買外匯,主要是維持人民币對美元匯率的基本穩定,有人因此説,這一段人民币投放是以美元為錨,放棄了貨币的自主權。實際上,這種説法并不準确。
首先,央行投放的基礎貨币并不是貨币的全部。基礎(儲備)貨币占貨币總量的比例,從 2000 年末 27.5%,2007 年末略高于 25%,2014 年 6 月末略高于 23%,下降到 2024 年 3 月末略高于 12%。大量貨币還是通過信貸方式投放出來的,并不是以美元為錨的。
其次,自 2014 年 6 月開始,央行外匯占款進入下行通道,到 2020 年末下降至 21.13 萬億元,比高峰值減少了 6 萬多億元(意味着央行從社會上回籠貨币)。在此期間,為保持貨币總量的平穩增長,貨币投放更多地依靠信貸投放,并且為支持銀行擴大信貸投放,央行還需要通過降準或增加再貸款等方式釋放流動性,其中,央行對商業銀行拆放的資金,從 2014 年 5 月末的 1.39 萬億元,增加到 2020 年末的 15.25 萬億元。之後央行外匯占款有所增加,2021 年增加 559 億元,2022 年增加 2845 億元,2023 年增加了 5742 億元,2024 年 1 月增加 878 億元,2 月增加 848 億元,3 月增加 501 億元。相比 2020 年底,累計增加 11373 億元。在外匯占款有所增加,特别是在降準支持下,央行對商業銀行的拆放規模有所收縮,2022 年末為 14.31 萬億元,2023 年末增長到 18.56 萬億元(存在年底增發政府債券影響),2024 年 3 月末為 16.35 萬億元。在這種情況下,似乎新的人民币投放已經脱離了外匯占款,也反映出人民币投放根本不是以美元為錨。
綜上,在信用貨币體系下,貨币根本就不再需要任何具體的錨定物。央行為實施貨币政策而購買貨币儲備物,無論是黃金、外匯還是國債等,都只是央行基礎貨币的投放和調控的渠道,根本不是要錨定這些儲備物,央行也從未承諾人民币與這些儲備物等值挂鈎和可向央行兑換。央行根據實際情況變化調整基礎貨币投放渠道,甚至多渠道并用,本身都是合理選擇。所以,因為央行可能從二級市場購買國債,就認定人民币發行之錨将發生根本轉變,純屬過度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