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一部《小巷人家》,半部普通人的房子争奪史,歡迎閲讀。
《小巷人家》大結局,莊林兩家坐在一起,無比親切和睦。走過 20 年風雨歲月,孩子們長大了、結婚了,他們終于可以享受幸福團圓的美好時光了。
《小巷人家》時間跨度 20 多年,以生動的故事講述了蘇州人家的温情歲月,也于有意無意間,展現了普通人一場場奮力争搶房子和各種資源的生活史。
劇中的故事和人物告訴我們,不争不搶不鬧,好人也沒好報。
别管有理沒理,理多理少,都要去争搶,萬一争到了呢?
劇情開篇,就是宋瑩為了分到棉紡廠的房子而大吵大鬧。她還将年幼的兒子直接送到了廠長家,不給我房子我兒子就住你家了。其實,按照那個時代以男方為主的分房政策,宋瑩争棉紡廠的房子,并怎麼理直氣壯——這時候的政策對她不利,所以她不講政策,只説自己的困難。
在那個資源匮乏的年代,資源有限,不争就搶不到,不争就吃虧受氣。
所以,不僅是性格潑辣的 " 刺頭 " 宋瑩要争,便是之前一直隐忍的黃玲也學會了跟婆家人翻臉抗争——堅決拒絕小姑子的兒子鵬飛住進家中,不能影響自己兒子莊圖南的高考。
宋瑩和黃玲在争,小巷内外的其他人家也在明争暗鬥。
當初,莊桦林将留城工作的機會讓給了弟弟,自己下鄉到貴州,在那裏結婚生子。知青返城的政策實施後,莊桦林想為兒子鵬飛在蘇州争到一張床,流淚哀求父母兄弟,但他們都不同意,沒争到的桦林母子只能黯然返回貴州。
同樣知青回城的王芳不像桦林那麼好説話,她死活不離開,就要跟哥哥王勇争房子。王勇也憤怒,他覺得,王芳老公是上海知青,她們咋不回上海争呢?但王芳帶着女兒锲而不舍地争,終于在夾縫中掙到了 4 平方米,蓋了一間小屋,與女兒住了下來。
小巷中的另一户人家老吳家也在争。老吳和張阿妹是再婚重組家庭,二人各帶兒女,都想為自己的兒女争取更多的機會和資源。繼母不願讓成績優秀的吳姗姗讀高中考大學,初中畢業就安排她讀師範學校,早點上班掙錢;與此同時,卻給親生女兒小敏報了職業學校,畢業可以進入待遇好的棉紡廠。
長輩們的耳濡目染,親身經歷見證的争搶人生,讓小巷中的孩子們從小就懂得了,只有奮力争,才能生活得更好。
劇情快結尾時,時光已經進入九十年代,人們生活越來越好了,房改實行了,但從蘇州到上海,争搶依舊在繼續。
王勇和王芳兄妹為了加蓋的 4 平方米的房子歸屬,大打出手,哥哥打折了妹妹的胳膊,打到了派出所,還上了報紙 ...... 但最終,這 4 平米的房子到底歸了誰,大結局時也沒説,我一直都在惦記着,到底是誰赢了呢?
吳姗姗結婚後想要占宋瑩的房子——她留職停薪,全家搬去了廣州,房子空着沒人住。宋瑩很生氣,覺得吳姗姗過分,因為政策規定,留職停薪的職工可以保留部門的房子。但宋瑩不記得了嗎?她争這個房子的時候,其也不符合政策,因為那時候的政策分房是以男方為主,所以那時她只講自己的困難。
這時候,她口口聲聲講起了政策,是不是,也挺雙标的?
但已經與林棟哲結婚的莊筱婷,繼承了婆婆宋瑩的厲害潑辣,毫不客氣地又争了回來,吳姗姗只能抱着孩子狼狽離開。
在上海,李佳的父親和叔叔也在争。身為知青李佳父親與莊桦林一樣,只想給兒子一張床。但李佳叔叔死活不同意,正在大學讀書的李佳主動承諾,我們只落户,人不來住,将來也絕不要房產,才終于落户到叔叔家。
房改開始後,按人頭給補償款,叔叔家不想給李佳弟弟,李佳為之奮力去争,結果勝利了,争到了 20 萬。
房子與财產,無論是當年物質清貧時代,還是現在,幾十年來,始終是普通百姓的焦點和痛點,為了争房子争财產,多少家庭反目、親情離散。
《小巷人家》告訴我們,雖然争搶吵鬧也不一定就能得到(比如吳珊珊和莊桦林),但也有很大可能,争搶吵鬧就能得到——宋瑩分到了房子,王芳争到了 4 平米,李佳争到了 20 萬。
《小巷人家》的這些故事颠覆了我們的傳統道德觀念,妥協忍讓不是美德,你若不積極争取自己的利益,就什麼也得不到,好人也未必就有好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