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子被毆打後偽造證據索賠2000元,反被重罰1萬,歡迎閲讀。
據悉,陳先生(化名)在 2023 年因瑣事與路人黃先生(化名)產生口角後,被黃先生打致頭面部多處受傷,經司法鑑定為輕微傷,公安部門依法對黃先生行政拘留 5 日并處罰款 300 元,随後陳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黃先生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經向醫院調取材料,原來陳先生在相關時段内并未到該醫院就醫,相關票據為其偽造。
經法官普法,陳先生主動交代了通過違法渠道獲取偽造票據的事實。
因偽造重要證據,法院對其處以 1 萬元的處罰。
法官提醒,當事人偽造證據的行為,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不但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會擾亂訴訟秩序,浪費司法資源。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法官 楊俊逸:
惡意串通等手段擾亂正常司法秩序,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法院可以予以訓誡、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今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