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子被多人打後還擊遭逮捕,半年後檢方稱沒有犯罪事實,歡迎閲讀。
劉存金,終于等來了不起訴決定書。
他今年 34 歲,是山東汶上縣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去年 6 月始先後經歷取保、候審、逮捕、監視居住和解除監視居住。
汶上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本案由汶上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劉存金涉嫌故意傷害罪,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向本院移送起訴。
同年 8 月 5 日本院向汶上縣法院提起公訴,2023 年 4 月 25 日本院撤回起訴。
經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2021 年 10 月 24 日 19 時許,被不起訴人劉存金在汶上縣一飯店吃飯時,因瑣事與同在該飯店就餐的楊某等人發生矛盾,楊某等人先動手打劉存金等人。
被人勸開後,楊某等人又繼續與劉厮打,劉存金進行還擊,造成楊雙側鼻骨骨折。經鑑定,楊某損傷屬輕傷二級。
最終,檢方認為,被不起訴人劉存金沒有犯罪事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劉存金不起訴。
涉及争執原因,早前一份起訴書顯示,檢方經依法審查查明:劉存金在飯店吃飯時,因摟抱老板娘遭到正在吃飯的楊某(系老板娘表叔)等人制止,而後雙方發生口角并厮打,造成楊某雙側鼻骨骨折,經鑑定損傷屬輕傷二級,劉存金屬輕微傷。
去年 8 月,劉存金被汶上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楊某亦提出民事起訴,索賠醫療費和護理費等共計 7 萬餘元。
劉存金堅稱自己當晚沒有不雅行為,亦沒有打傷對方。此案曾于今年初開庭審理,當庭沒有宣判。後來,汶上縣檢察院以法律規定和證據發生變化為由,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要求撤訴,獲得汶上縣法院準許。
而在此之前的 2023 年 1 月 29 日,楊某也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
8 月 19 日,劉存金在接受采訪時稱,因為此事他被羁押了将近半年,對他家庭和他自身都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現在雖然獲得了清白,但是他希望獲得賠償。
被好幾個人揍了兩頓
記者:事發當天是怎麼回事?
劉存金:我是種糧户,2021 年 10 月份我們山東濟寧下雨了,我承包的 1000 畝苞米地要拿出來曬,就從勞務市場招了幾個人幫忙。
我們這幹活本來是不管飯的,但是我看他們忙活得也累了,就請他們去飯店吃個便飯。楊某他們也在店裏。我去洗手回餐桌的路上,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就對我罵罵咧咧的,但我也沒去計較。
那個飯店就在我們小區門口,我和老板老板娘都很熟,平時他們忙的時候還會幫他們幹點活。那天我們菜少了,我就去找老板娘加個菜,因為人多,過道又窄,回去的時候我就兩手抓着老板娘,從她背後溜了過去。
這個動作沒有任何停留,而且是在監控下面,我沒有任何不雅的行為和言論。老板和老板娘都沒有表達任何不滿或者不适。
記者:然後呢?
劉存金:我回到自己的位置上,都拿起饅頭繼續吃飯了。楊某那桌的人突然跑過來一個人挑釁我,説要揍我。我問他為什麼要揍我,他們那邊就罵了起來,有人説 " 揍你我也賠得起 "。
然後約 6 個人就一起上來揍我,板凳、酒瓶子、鐵勺子都用上了。我後來才知道,他是老板轉了好幾道彎的親戚。
記者:沒人勸架嗎?
劉存金:有,在場的人勸架了,把我們分開了。我當時報了警,對他們説 " 有種别走,我報警了 "。然後他們把我拉到角落又揍了一頓。
記者:你還手了嗎?
劉存金:我有還手的動作,但都是無效動作,沒有打到他們。在開庭的時候我們都質證過了。
記者:你們受傷了嗎?傷情如何?
劉存金:我被打得頭破血流,腦袋打破了,胳膊、身上都有明顯的傷痕,肚子也有被踢了之後的腫脹感。他們那邊我只知道有個人頭也破了,但肯定不是我做的,可能是打我的時候他們自己誤傷了。
對方有人輕傷
記者:不是報警了嗎,警察怎麼説?
劉存金:當天警察就説已經記錄在案了,讓我們各自去醫院治療。我就去醫院包扎了,尋思着這事讓警察去評估。我地裏還有好多活要幹,後來我就去幹活了。
記者:怎麼被提起公訴了?
劉存金:這就是個奇妙的問題了,事發之後十幾二十天,派出所民警説話的風向變了,讓我去和對方和解。
記者:你接受了嗎?
劉存金:我不接受。在此期間他們還托關系找人來找我説把這個事解決掉。我問怎麼弄,他説互不相找,就是我們誰也不找誰的責任,我白挨頓揍。我説這不現實。
他説那就不好辦了,他們那邊有輕傷。我説輕傷又不是我打的,既然這樣那咱就公事公辦,你拿出證據是我打的,我該賠錢的賠錢,該負法律責任的負法律責任。
記者:不打算和解嗎?
劉存金:他們和我索賠 30 萬,説要是不給就抓我。你讓我認罪可以,你拿出證據,什麼時候,哪個動作造成了他的傷,拿出監控來。
記者:後來呢?
劉存金:很神奇的一個事,2022 年 7 月 26 日,汶上縣檢察院取保候審,但是 3 天後,檢察院決定逮捕我,我就被抓了。然後我被羁押了差不多半年。
我要申請國家賠償
記者:有想過認罪嗎?
劉存金:他們讓我認罪,我堅持不,我説真正的壞蛋你不抓你抓我。我沒做這個事,不能認這個罪,我這輩子不一定能給我的孩子留多少财產,但是我自身的清白要留下。
記者:這個案子開庭了嗎?
劉存金:開了,今年 2 月開過一次,罪名是故意傷害,那次開庭連着開了兩天,沒有宣判。開完庭後檢察院暫停了這個案子,退回去補充偵查。
本來打算 4 月 27 日再開庭的,但是法院在 4 月 26 日通知我説,這個案子檢察院撤訴了。然後過了差不多一個月吧,檢察院給出了一個不起訴決定書。
記者:你對這個結果滿意嗎?
劉存金:還行吧,我更希望他判我無罪。
無犯罪證明記錄
記者:你現在有什麼訴求?
劉存金:我要追究那幾個打我的人的責任,查清事情真相,比如楊某鼻子的傷到底是怎麼回事。再者就是申請國家賠償。
記者:這個事對你產生了什麼影響?
劉存金:影響還是很大的。一個是心态上的變化,被羁押的時候,我的價值觀人生觀都產生了變化,我雖然文化不高,但是我老師教我要敢做敢當,不惹事也不怕事,我一直也很相信法律的。
我很對不起我的家人,我沒能陪伴在孩子的身邊,也沒能在我母親一周年忌日的時候去祭拜她,我非常愧疚。然後我承包的地,在此期間,因為我家人不會打理,基本上也沒有什麼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