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周之鋒非法募資超33億被判無期,歡迎閲讀。
中新經緯 5 月 15 日電 因非法募資,上海詠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控人周之鋒被判無期。
據 " 上海一中法院 " 微信号消息,5 月 15 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 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 ) 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周之鋒集資詐騙案,對周之鋒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之鋒系上海詠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詠福公司 ) 實際控制人,并于 2017 年受讓萊蕪匯票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匯票棧公司 ) 。為謀取非法利益,詠福公司推出福盈 1 号、福盈 2 号等基金產品,并設立線下門店,采用虛假宣傳、虛構資金用途等方式,以投資匯票棧公司電子銀行承兑匯票等高流動性低風險的金融產品為名,承諾 6.5% — 13% 的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經審計,截至 2020 年 1 月,共向 400 餘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 33 億餘元,造成 200 餘名投資人實際經濟損失 12 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周之鋒作為詠福公司、匯票棧公司實際控制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周之鋒的集資詐騙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付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