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不敢想象!”一小區給業主每家都分錢!還免物業費!,歡迎閲讀。
" 從來沒有遇到過的福利,
落到我們身上了 ……"
昨日上午,
有讀者激動地給媒體爆料,
説端午節前接到 " 天降紅包 "。
他在杭州城西嘉綠西苑住了 20 多年,頭一回遇上業委會給業主發紅包," 每户發一千元現金,還免掉今年一年的物業費 "。
算算小區一千多户,大概要發掉百來萬現金。
小區發紅包的事不算稀奇,也曾引發争議。這位讀者説,從來覺得發紅包的都是 " 别人家的小區 ",今朝也能落到自己頭上。這是一個普通小區逆襲的故事嗎?業委會是如何經營錢袋子的?這筆錢到底能不能發?帶着這樣的疑問,記者去實地找答案。
領到千元紅包,
業主直呼 " 不敢想象 "
嘉綠西苑小區物業服務中心大門上拉了一條紅色橫幅,醒目地寫着:業主福利領取點。
" 歡迎你們多采訪,多角度報道。" 一位正在領錢的袁大伯對記者説,激動之情溢于言表。他在小區有 2 套房,是 20 年的老住户,第一次享受現金福利,表示很歡喜。
" 我是 1999 年入住的,頭一回領錢,還免了一年物業費,真的感謝業委會。" 一位業主大姐一邊數錢一邊説不敢想象。
物業工作人員丁玎説,前天是福利發放第一天,業主們很高興也很感謝,有位大姐前腳領完錢,後腳就抱來一個大西瓜,還有個年輕送來幾杯奶茶,讓工作人員有些 " 受寵若驚 "。
丁玎介紹,小區總共 1230 户,總計要派發一百多萬現金,一整年的物業費也統一由業委會支付,大約也是一百多萬。
一次性派發兩百多萬,小區的家底想必很豐厚?
業委會主任舒仁輝昨天也在現場坐鎮,他一聽自信地笑了:" 我們存了 200 萬定期,再保證 200 萬活期,另外發錢也是有規劃的。" 他説,前年業委會交了業主 2 個月物業費試試水,今年索性一整年全包。這次更新為發現金,多層住户的業主憑房產證來領錢,高層住户不領錢,直接等額充入他們的維修基金賬户裏,因為前期改造電梯後期二次供水都需要費用。另外既往有拖欠物業費等業主,需要繳納欠款後才能享受該福利," 就好比大家眾籌 AA 制吃飯一樣,你不參與交錢,怎麼享受福利?"
小區怎樣攢家底?
" 能省則省,能賺則賺 "
舒仁輝今年 60 歲,説話時神采奕奕。他退休前是杭州師範大學老師,2019 年起當選嘉綠西苑小區第 5 屆業委會主任。" 他還是歷史學博士。" 邊上有人補充。
舒仁輝説:" 我要用歷史上基層治理的經驗在管理小區,我的理想是讓業主有安全感、榮譽感和自豪感。" 當接力棒交到他手上時,業委會賬户上的數字是 160 萬," 不太窮當然也談不上富裕 ",必須讓家底厚起來!
而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了一場轟動全小區的訴訟。因為以前在大學教《民事訴訟技巧》,打官司正是他所長," 業委會告赢了前前物業公司,拿回了他們侵吞的近百萬停車、廣告費以及私自出租架空層的錢。" 舒仁輝最近又在忙碌一起曠日持久的訴訟,這次他和開發商杠上了,為了小區一間傳達室的權屬問題。" 官司進入第三年了,為了全體業主的利益,我們分毫不讓。"
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業委會秉持 " 能省則省,能賺則賺 " 的原則。
怎麼省法?比如小區建起籃球場和乒乓球室,分别花費了兩三萬元。業委會成員方丹説,每一個器材和耗材業委會都貨比三家,盡可能 " 拼多多 ",所以預算大大減半。打聽到一個業主部門裏有張不用的球台,就花了 100 元運費從濱江拉回來,一下省了幾千塊開支。
另外還用資源置換的方式省錢," 我們用小區 2 個廢舊衣物回收點抵消垃圾公司來小區清運的運輸費用。"
談到開源方面,舒仁輝説:" 業委會整頓小區不規範停車收費,自己來收這筆錢,每年可產生 200 多萬經營性收入,此外,小區廣告收入也是固定的一筆。"
" 我們承受了壓力,
但敢發這個錢 "
小區錢袋子鼓起來後,去年底通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業委會開始專心搞福利。
" 除了不定期給業主投放福利,為激勵物業工作人員,我們在三個傳統節日發紅包,表心意,設定優秀員工獎勵。" 舒仁輝説,目前小區物業繳費率高達 90%,這是業主滿意度的直接表現。
" 社區監督指導,業委會有作為,我們物業盡心,這些都是相輔相成的。" 物業公司負責人王翔告訴記者。
嘉綠苑社區書記吳翠芬説,嘉綠西苑這屆業委會有擔當,做了許多事,得到很多居民的支持,小區各方面已有很大提升。去年,小區被評為杭州市 " 美好家園 " 稱号,未來還要努力打造未來社區。
對于小區發放現金一事,吳書記表示:" 我們也有過顧慮,希望業委會把錢用于小區建設和設施設備的維護,後來溝通發現,業委會對錢有很好的規劃和風險應對,居民們也表示支持。"
舒仁輝坦言,此前有小區發錢引發過争議,為此他們也承受了一定壓力,但後來還是決定發," 之所以敢發錢,是因為我們有法治思想,财力允許,居民們也同意。"
記者也咨詢了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他認為:" 業委會是小區自治組織,發錢的行為自然也是一種自治行為,只要得到大多數業主的同意即可。"
來源:潮新聞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