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軍事經驗:滿編3000人的重炮團,裝備30門150毫米榴彈炮,這配置怎樣?,歡迎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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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年抗戰勝利時,國軍總計接受了 131 萬餘日軍的投降,相應地這些日軍的武器也就被收繳了。
據國府當時統計,各地收繳的日軍榴彈炮總計有 371 門、加農炮 157 門、野炮 677 門、山炮 1319 門,山野榴加炮總數超過 2500 門。
這其中除有一部分火炮因老舊、損壞等因素不能使用外,相當數量的火炮是可以直接使用的,還有些修復後也可使用。
以當時的火炮配置級别,山炮配備于步兵師 / 整編旅級;野、榴炮配備于步兵軍 / 整編師或者獨立炮兵部隊;加農炮配備于獨立炮兵部隊。
國民黨軍當時大部分的軍、師建制内都是配不齊應有火炮的,所以這些收繳的日式火炮就派上了用場,充當起了相當一部分軍、師屬炮兵的裝備。
另外,國民黨軍還利用一些大口徑榴彈炮配備了部分獨立炮兵部隊,比如炮兵第 7 團。
炮兵第 7 團屬于是獨立炮兵之列,抗戰勝利後接裝兩個日軍野戰重炮兵聯隊的火炮、馬匹後編成,接裝的火炮型号為四年式 150 毫米口徑榴彈炮。
這種榴彈炮在日軍當中也屬獨立炮兵的裝備,當然其具體裝備數量也不太多,屬于是戰時加強到戰役級重點方向的重炮力量。
按照當時國軍炮兵的普遍編制,為 3 營 9 連制,每個炮兵連為 4 門制連,整個炮兵團在接裝後理應有 36 門日式 150 毫米口徑榴彈炮。
36 門炮的數字,在後來接任炮兵第 7 團團長的高德昌的回憶文章中也提到過。
但實際上理想的編制情況如此,在具體落實層面,就有些變化了;比如有的資料就提到過,該團實際只編成了 8 個炮兵連,實有火炮數為 32 門。
而在 1948 年初的統計中,炮兵第 7 團的實有火炮數為 30 門。
這其中之所以有缺額的原因,大概率是接裝的火炮中有些并不能用,原本理應是滿編制的,但實際只有 30 門可用,并長期維持在可用狀态。
這樣的話,30 門日式 150 毫米口徑榴彈炮,就抽成了 3 個營編配。
因為炮兵第 7 團在随後是加強到東北方面的,所以這個團就成為了當時東北國民黨軍唯二的重炮團之一(另外一個是裝備 M1918 式 155 毫米榴彈炮的炮兵第 12 團)。
相較于可摩托化機動的炮兵第 12 團,炮兵第 7 團是騾馬炮兵團,全團編制内的騾馬總數達到了将近 3000 匹,當然兵力數量也高達 3000 餘人。
也就是説,平均一門 150 毫米口徑榴彈炮的背後,就得有百十号人員和近百匹騾馬來伺候,可見重炮兵部隊着實是不太好搞。
按理説騾馬炮兵肯定不如摩托化炮兵好用,不過在東北戰場上,因為日式榴彈數量充裕,而美式 155 毫米榴彈卻不好補充,所以炮兵第 7 團實際用得更多些。
但在機動方面,兩個團遭遇的情況卻各有不同。
炮兵第 12 團的情況是汽車狀态不佳,難以保證整建制出動,而且汽油因為各種問題也不夠用。
炮兵第 7 團的情況是,騾馬數量嚴重缺額,編制應當是将近 3000 匹,但在高德昌接手前只有 2000 餘匹,其餘都因為喂養不良折損掉了;即便是後續經過整頓,這個團的騾馬狀況也不是太理想。
但不管怎麼説,畢竟是重炮團之一,這種部隊的級别還是相當高的,甚至都是由衞立煌親自掌握,炮兵團長也高配少将。
在 1948 年的遼沈戰役中,東北國軍的日式重炮團和美式重炮團主要是在廖耀湘的西進兵團和沈陽留守部隊中。
随着遼沈戰役東北野戰軍的勝利,這些榴彈炮全數被繳獲,并被編入了獨立炮兵部隊中。
其中接裝的四年式 150 毫米口徑榴彈炮數量就是 30 門,這些火炮随着東野部隊的入關,還将在一系列戰役戰鬥中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