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專家:建議近期将個税免征額提高至每月6000元,保證低收入者不征税,歡迎閲讀。
每經記者:張宏 每經編輯:廖丹
每經北京 2 月 23 日電(記者張宏)2 月 22-23 日,由中國社會保障學會主辦的第十一屆全國社會保障學術大會在北京舉行。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宏 攝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學會名譽會長華建敏在講話中指出,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背景下,要牢牢把握中國式現代化對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新需要,積極回應新時代進一步全面深化社會保障改革的新要求,包括增強社會保障再分配力度、盡快打破户籍限制、适應新一輪技術革命的影響等。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上海财經大學教授叢樹海在專題論壇中以 " 現代化進程中幾個收入分配問題 " 為題發表演講。他表示,約占總就業 42% 以上的就業人員及其家庭依然處于低收入狀況,尚未達到中等收入标準。要達到橄榄型社會對中等收入群體的要求,至少需要中等收入群體達到總人口 50%~60%,即應有 3.7 億就業人員月收入應達到 6000 元。
如何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對此,叢樹海提出三項建議。第一,在不斷提高新質生產力情況下," 十五五 " 和 " 十六五 " 期間,要持續提高勞動者最低工資和平均工資水平;第二,近期将個人所得税免征額提高至每月 6000 元,保證低收入者不征税;第三,今後五年還可将個人所得税 3%、10%、20% 的初級税率進一步調整為 3%、5%、10%。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兼養老金分會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在專題論壇中以 " 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社會保險問題與對策 " 為題發表演講。他表示,勞動關系模糊、就業認證比例低,户籍限制加大新業态從業人員參保難度,參保意識薄弱等因素是該類人員參保率低的根源。
如何解決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社會保險問題?他認為,社會保險不必以勞動關系為前提。社會保險關系涉及的是參保部門和個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的繳費義務與保險權益,勞動關系涉及的是用人部門與個人之間基于勞動法律關系聘用管理與勞動報酬,因此,社會保險關系與勞動關系之間雖然有一定聯系,但卻沒有必然聯系。網絡平台企業不論是否與從業人員确立勞動關系,都應當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并繳費。
如果同一人員在不同平台從業,如何繳納社保?會後,金維剛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可以分别繳納,每個平台均參照勞動者在該平台的業務量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以各平台每天的營業額或業務收入為繳費基數,不需要考慮勞動者是否在多個平台從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