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規範中央銀行存款賬户服務及管理!央行:對境内外機構一視同仁,不得對存款賬户進行透支,歡迎閲讀。
7 月 7 日,央行網站消息稱,為規範中央銀行存款賬户服務和管理,提高央行貨币結算服務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可獲得性,央行制定發布《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統一了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的分類、開户條件和評估标準,提升了獲得央行賬户服務的可預期性和便捷性;明确了央行存款賬户開立、變更、撤銷及使用管理要求,實施賬户全生命周期管理。
此外,《辦法》注重加強關鍵環節風險管控,規範代理結算和賬户安全管理要求,有利于降低央行存款賬户資金結算風險,保障業務連續性。
央行表示,《辦法》的制定,對于推進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管理和服務法治化,優化中央銀行賬户服務職能,提升防範資金結算風險能力,更好實現中國人民銀行貨币政策目标和維護金融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禁止偽造、變造相關法律文書或者證明材料騙取開户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辦法》共六章 43 條,分别是總則、賬户申請與開立、賬户變更與撤銷、賬户使用、紀律與責任、附則。
《辦法》所稱中央銀行存款賬户,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為有關部門或者組織(下稱 " 開户機構 ")開立的用于資金存放的負債類賬户。
《辦法》要求,開户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辦理中央銀行存款賬户業務,不得出現以下情形:一是偽造、變造相關法律文書或者證明材料騙取開户。二是将賬户出租、出借給其他部門或者組織。三是利用中央銀行存款賬户從事或者協助從事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欺詐等違法犯罪活動。四是對中央銀行存款賬户進行透支。五是賬户應當變更未申請變更、應當撤銷未申請撤銷;未按規定進行賬務核對。六是因資金管理不到位,導致代理結算出現風險或者造成資金損失的。七是對中國人民銀行相關業務運營帶來不當信用、清算、結算或者其他風險。八是對中國人民銀行貨币政策實施和金融穩定造成不當影響。
《辦法》明确,開户機構、被授權機構發生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視情節嚴重程度,對開户機構、被授權機構采取約談責令整改以及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管理協定約定的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辦法》明确,中國人民銀行開展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管理與服務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規範審慎原則。對中央銀行存款賬户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動開户機構規範使用賬户,确保賬户信息準确、完整、有效,防控支付風險。二是高效便捷原則。持續提高賬户服務效能,合理精簡賬户業務辦理流程和手續,便利開户機構辦理業務。三是公正平等原則。對境内外不同類型機構、内外資機構一視同仁,提供公正、平等的賬户服務。
《辦法》明确,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對開户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開户機構是否符合開户條件進行審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和分工與開户機構法人籤訂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管理協定,具體承擔中央銀行存款賬户開立、變更、撤銷和使用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操作。
對開户機構代辦的财政存款等業務按年計付手續費
《辦法》指出,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的開立、變更、撤銷和使用适用本辦法。在存款賬户的開立上,《辦法》明确,中央銀行存款賬户按照賬户用途和資金性質不同,分為準備金存款賬户 ( 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 和專用存款賬户 ( 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 。中國人民銀行内設機構可以申請開立業務專用賬户,業務專用賬户包括但不限于執行貨币政策、實施宏觀審慎管理、維護金融穩定、防範處置金融風險、提供金融服務、經理國庫等與依法覆職和中央銀行業務相關的賬户。
在存款賬户的撤銷上,《辦法》要求,開户機構撤銷賬户前,應當取消指定該賬户用于資金歸集管理、特定交易資金結算、代理結算等關聯業務;結清該賬户相關債務、利息和費用;全額轉出賬户餘額;交回尚未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
在存款賬户的使用上,《辦法》明确,中國人民銀行對應計息的中央銀行存款賬户存款按日計息,按季結息,計息期間如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中國人民銀行對開户機構代辦的财政存款等業務按年計付手續費。
博通咨詢金融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對記者表示,《辦法》的發布對金融機構、非銀支付機構極其重要,因為賬户具有唯一性,又是一切金融活動的起點。
王蓬博繼續指出,央行對這些賬户進行管理是必要且基礎的,可以看到,早在 2021 年央行就對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户備付金存管出台了相應辦法。此次,央行再出台相應的賬户管理規定,對賬户結算、賬户權益、合同約定、主體權利等有了更清晰界定,這對如何去管理存款賬户有着重要價值及意義。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認真做好《辦法》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提升中央銀行存款賬户管理和服務質效,促進央行存款賬户業務平穩健康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