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互联网经验:合肥:拟规定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欢迎阅读。
合肥市司法局日前公布《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养老设施宜与幼托、文化和体育活动空间结合設定,并与医疗卫生设施临近,提倡医养结合,统筹规划。独立設定时,应設定在三层以下。与其他功能综合設定时,医疗卫生和养老设施原则上应設定在地上一层。如条件有限,不能完全設定于地上一层的,地上一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其单项总建筑面积的 20%(不含公摊),并設定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 30 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350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占地面积较小的住宅小区,可统筹多个小区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统筹配建时,应当结合小区密度、人口数量与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 "5 分钟社区生活圈 " 进行统筹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配置标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配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配置标准。财联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