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多期年报造假!兴源环境被罚200万元,欢迎阅读。
中新经纬 1 月 7 日电 因多期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兴源环境被责令改正、警告,并被罚 200 万元。
兴源环境 7 日公告称,2023 年 7 月 5 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下称《决定书》 ) 。
兴源环境公告截图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兴源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 ( 标段一、标段二 ) PPP 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9063.0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202.07 万元,2017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26807.6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636.86 万元,同时影响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表示,兴源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六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公司 2016 年及 2017 年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罚时效。
公司财务总监孙颖,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证监局决定:
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兴源环境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或第五条所述情形,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及第 10.5.1 条、第 10.5.2 条、第 10.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1 月 3 日,深交所因此事向兴源环境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指出,根据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式。
兴源环境 2022 年年报显示,孙颖,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MBA。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经理,上海复星高科技 ( 集团 )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高级经理,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至汇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孙颖从兴源环境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 72.7 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兴源环境主营业务包括农业农村生态、环保装备及智慧环保、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板块。
业绩方面,兴源环境 2023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 6.93 亿元,同比下降 2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3 亿元,同上年同期相比,亏损进一步扩大。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 1 月 5 日收盘,兴源环境跌 0.75% 报 2.66 元,总市值 41 亿元。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郑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