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互联网经验:淄博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首套和二套住房保持一致不再区分,欢迎阅读。
3 月 16 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提出,在淄博市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不再进行区分。根据公告,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6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5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仍为 60 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 40 万元提高至 60 万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