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网络违法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真“刑”!,欢迎阅读。
电子烟是一种香烟的替代品,不过和香烟一样,市场上大多数电子烟的烟液中,都含有成瘾的物质尼古丁成分,因此,国家对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有严格的管理。其中,水果口味的电子烟,由于口感香甜,更容易使人成瘾,国家更是明令禁止生产销售此类电子烟。
近日,山东菏泽警方破获一起通过网络违法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案件。
水果味电子烟违法销售 顺藤摸瓜抓获上线
前段时间,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市场上,大量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水果味电子烟。
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政委 邢继民:2022 年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就明确规定了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这其实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但是在市场上依然出现了大量水果口味的电子烟,这说明有人为了牟取利益,铤而走险。
接到群众举报的线索后,山东菏泽警方立刻联合牡丹区烟草专卖局,对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源头展开调查。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 樊亚东:通过秘密走访,我们发现菏泽城区市面上销售的伪劣水果味电子烟,都是由一名叫赵某的男子铺的货,于是我们对赵某展开调查。
经过大量的工作,办案民警在菏泽市牡丹区某商品市场,发现了赵某存放电子烟的仓库,并一举将其抓获。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 李骁博:在赵某的仓库,我们搜出了五百多盒未来得及销售的水果味电子烟。经赵某交代,他是通过微信上一个网友购买这些电子烟,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加价进行销售。经统计,赵某的销售金额达到了 15 万元。
警方对赵某的交易记录展开了分析,很快得知他的上家,是一位微信网名叫小 E 的人。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 樊亚东:经过核实,我们很快确定了赵某的上家小 E,真实身份是山东东营一名叫刘某某的男子,随后我们办案民警赶赴东营,将刘某某成功抓获。
办案民警在刘某某的住处查获了水果味的电子烟产品五千多个,经鉴定,这批电子烟都是伪劣产品。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 李骁博:这些电子烟不仅没有生产厂家,甚至连成分都没有标注,属于三无劣质产品,但是由于这些电子烟是水果口味,比较受年轻人的青睐,仅三个月,刘某某的交易流水就多达三十万元。
经过对刘某某的审讯,警方发现,他也是在网上进的货,然后从中间赚取差价。于是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锁定了刘某某的上家邓某,并成功在广东东莞将其抓获。
铲除伪劣水果味电子烟生产链条
抓获邓某后,山东菏泽警方继续摸排,将这条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的链条整个铲除。警方发现,这种水果味电子烟使用者大多是年轻人,由于产品存在重金属超标、使用非法添加剂等问题,长期使用这种电子烟对人体有很大危害。
在邓某的生产车间,桌子上摆满了半成品的电子烟,当警方抵达现场时,一旁的工人正准备将这些半成品二次加工,包装成品后再进行销售。
犯罪嫌疑人 邓某:有客户向我下订单之后,我就会在市场,或者在网上购买一些加工好的电子烟半成品,然后拿到工厂里面进行组装。这些零件有(电子烟)外壳、电池,还有一些电路板,组装好之后发给客户。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 李骁博:这些电子烟,邓某的出货价在一个二三十元左右,但是到消费者那里,售价都达到了上百元。伪劣电子烟不仅包装精美,还有不同的 " 水果口味 "。不仅违反了烟草专卖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很强的迷惑性,一些年轻人,甚至青少年很难抵得住诱惑,去购买吸食它。
为了增加销量,邓某等人还会将很多年轻的客户发展成代理,来帮助他们在网上卖货,田某就是其中的一位。
犯罪嫌疑人 田某:在网上发布那些广告,然后到微信上天天发朋友圈,买家就私信我,给我发地址,我就给他们找邓某发货,中间可能挣几十块钱。
为了铲除整条产业链,办案民警继续深挖线索,很快锁定了向邓某销售电子烟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的黎某。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一级警长 徐宏文:我们通过对黎某的审讯,获知他售卖的这些电子烟生产设备,主要供给了四个犯罪团伙。我们连续工作,又打掉了其余三个犯罪团伙。同时,缴获大量的伪劣电子烟和生产设备。
截至目前,山东菏泽警方共查获伪劣电子烟近 20 万支,涉案金额高达 1000 多万元,共采取强制措施 30 余人。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政委 邢继民:近年来,因伪劣电子烟的犯罪成本低、利润高,生产、销售此类电子烟的案件频发。而且经过鉴定,这些伪劣电子烟都存在重金属超标、使用非法添加剂等问题,对人体危害影响极大。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购买这些果味电子烟,一旦发现有人销售,应立即拨打 12313 举报或直接拨打 110 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