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1.8万元拍下价值1.3亿元厂房,被法院撤拍!买受人:已提起执行异议,拍卖每次只能加价0.01元不合理,欢迎阅读。
价值 1.3 亿元的厂房竟被 1.8 万元拍下。
8 月 5 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拍卖的一价值为 1.3 亿元的厂房变卖成交。成交确认书显示,一位名叫刘涛的自然人以 18162.97 元的最高价竞价成功这个价值 1.3 亿元的标的。
事情发酵后,8 月 7 日,拍卖平台已删除了此次拍卖内容,法院也撤销了此次拍卖。
8 月 29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竞买者刘涛处获悉,在与法院协商未果后,刘涛已提起执行异议,法院方面已收到执行异议书。
图片来源:记者获取
已提起执行异议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刘涛处了解了其参与拍卖的经过。
据悉,法院撤销该拍卖后,曾致电刘涛,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8 月 14 日下午,刘涛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见面,进行了长达 1 小时的沟通,双方依旧协商未果。
" 他们告诉我两条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我可能还不是特别认可,然后我可能还会接着走下面的流程,发起执行异议。" 刘涛当时告诉记者。
8 月 28 日,刘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已提起执行异议,快递信息显示执行异议书已被法院签收。
图片来源:记者获取
8 月 29 日,刘涛致电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龚法官,对方确认已收到邮寄的执行异议书。
执行异议书显示,刘涛请求法院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号 231252971)的记载内容,向其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刘涛认为,本次变卖采用的无保留价拍卖和加价幅度、程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本次变卖为涉刑事财产执行,无保留价拍卖合理合法,加价幅度经过公示,期间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加价幅度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成交价格低并非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拍卖的情形。
8 月 30 日,刘涛表示,律师称执行异议已立案,案号为:(2024)京 0102 执异 1482 号。
8 月 30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龚法官,对方未予直接回应,只表示让记者与新闻部门同事联系,并提供了电话。但记者拨打该号码,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此外,记者还致电上述执行异议的承办法官,电话也未获接听。
发生了什么导致拍卖被撤回,买受人需要提起执行异议?
据悉,7 月 7 日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10 时起(变卖期为 60 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涉事厂房 目前拍卖平台已删除
标的房屋有 6 层,评估对象所在楼层为 1~6 层,总建筑面积为 9550.64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规划用途为工业。
据了解,该厂房此前已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过 2 次公开拍卖,均遭遇流拍。目前,该厂房由安徽日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租用,租金已交至 2024 年 4 月 4 日。
大皖新闻报道,该厂房 1 元起拍,变卖预缴款 1 元,保证金 0.2 元,每次加价幅度为 0.01 元。按照变卖公告,本次变卖开始后,如果有人出价 1 元,24 小时内无人再应价,该出价 1 元即为最终变卖价;24 小时结束时如有人应价,则自动延迟 5 分钟。
经历了两天多的竞价,2024 年 8 月 5 日竞价结束时,本次司法变卖有 140 人竞买,延迟次数高达 31674 次。
最终,自然人刘涛以 18162.97 元的最高价竞价拍得这个价值 1.3 亿元的标的。
买受人:参与拍卖出于偶然
潇湘晨报报道,被变卖的厂房的债权人之一是合肥市民刘先生。8 月 6 日,刘先生告诉媒体,这个厂房现任产权人欠他 3000 多万元,他希望通过竞买取得该厂房的产权。令他意外的是:" 整栋的 6 层楼房竟然被 1.8 万元变卖成交了!"8 月 5 日早晨,当他看到这次变卖以 1.8 万元竞价结束时,气得差一点晕倒了。当天就带着全家人向法院反映情况了。
《鲁中晨报》报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表示,法院对这一事件特别重视,正组织人员认真核查,肯定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刘涛此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选择参与此次拍卖是出于偶然。8 月 3 日,刘涛在家刷短视频,浏览到关于法拍的介绍,了解到法拍会存在一些有意思、五花八门的拍品。看完视频,刘涛当即决定去平台搜索试试。在淘宝浏览没发现有意思的拍品后,又选择了去京东逛逛。
值得一提的是,在京东搜索后,排在第一位的便是这 1.3 亿元厂房拍卖的信息,当时的竞拍价格已经达到了 800 元,因此刘涛就参与了进去。
8 月 3 日,刘涛喊了几次价后,由于白天竞争人数过多,便没再理会,只是关注了该拍卖是否结束。8 月 4 日晚,由于睡不着,刘涛索性一直参与该拍卖,熬了一夜,没想到竟真的竞拍成功," 最后参与竞拍的那几个人的尾号我都能记得住 "。
刘涛认为,此次拍卖的不合理之处不在于 1 元的起拍价,而是加价幅度,每次只能加价 0.01 元。
记者|程雅
编辑|何小桃 张海妮 杜恒峰
校对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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