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女子剖腹产后肚子疼14年,开刀取“肿瘤”竟是……,欢迎阅读。
近日,湖南娄底新化县的伍女士反映,其 14 年前在石冲口镇卫生院剖宫产,术后经常腹痛、炎症不止。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其腹中有异物,怀疑是肿瘤。
今年 6 月,所谓的 " 肿瘤 " 被取出,竟是已经腐烂的旧纱布。
在医调委的调解下,石冲口镇卫生院愿意赔偿 13 万元左右。
同时,伍女士希望得到当年主刀医生的道歉,也希望相关部门对其作出处分。
图丨受访者
" 肿瘤 " 原来是纱布
8 月 31 日,伍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她表示,自己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在石冲口镇卫生院剖宫产," 术后三小时,腹部胀得很大,且一直未消。"
紧接着,伍女士的家属要求转院,但遭到院方拒绝。第六日,眼见伍女士的情况仍未好转,在其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卫生院才同意将伍女士转至新化县人民医院。
" 当时的转诊医生说,如果再迟些转院,会对我的生命构成威胁。" 伍女士说。
自 2009 年以来,伍女士一直被腹痛困扰,经常炎症不止,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 我一直怀疑当年的手术存在问题,医生可能遗漏了什么东西在里面。" 伍女士称,她去多家医院做过彩超和腹部造影,结果均显示腹部有异物,但无法判断异物是什么。
今年 1 月,伍女士感到腹痛加剧,再次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异物增大,以为是肿瘤。
6 月,伍女士通过手术取出了腹中的 " 肿瘤 ",竟然是一团纱布,且因为在体内太久,已经开始腐烂。
图丨受访者
院方愿赔偿 13 万
由于医生的疏忽,伍女士 14 年来饱受折磨。为了讨回公道,她和丈夫联系了当年的主刀医生刘某某、陈某某夫妇。
图丨受访者
然而,当年的主刀医生并未就此事道歉。" 他认为手术是部門组织的,让我们联系卫生院解决,不应该针对他个人。" 伍女士气愤地说,她要求医生赔偿,但被拒绝。
随后,伍女士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在医调委的调解下,石冲口镇卫生院愿意以 10 万以内的赔偿来解决此事。
" 就是精神损失费,再加上几次的住院费,反正在 10 万块之内。" 伍女士说,对于此结果,她无法接受。
伍女士表示,后来又经过调解,卫生院愿意赔偿 13 万左右," 我的诉求也差不多是这个数。"
目前,相关赔偿还未到位。
同时,伍女士表示,希望当年的主刀医生道歉,也希望有关部门对其作出处分。
" 他们调查的时候,说时间过去这么久了,2 到 5 年的话可以追究他的责任。" 伍女士说,相关部门向其告知,由于时间太久,现在很难追责。
事实依据难以查证
8 月 31 日,记者致电当年的主刀医生刘某某、陈某某现任职部門娄底市中医医院和新化县医保局,两方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此事。
石冲口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调委正在处理中。随后,九派新闻联系上负责此事的调解员,其称不便透露具体内容。
新化县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调查处理此事," 但这个事情的事实依据也查不出来了,毕竟已过去 14 年。" 伍女士也坦言," 毕竟过了那么多年,每年吃药打针的那些凭证都没有了。"
此外,工作人员还称,如果认定为卫生院的责任," 他们会全部承担。"
记者注意到,类似事件并非个案。据媒体此前报道:安徽阜阳一女子剖宫产后,医用纱布被遗留在体内 13 年,构成九级伤残。该女子起诉后获赔 46 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 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