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温州:探索“房票”用于购房首付,兑现资金须直接转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欢迎阅读。
据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日消息,温州市发布《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温州市将探索 " 房票 " 用于购房首付。房票记载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持有的 " 房票 " 可以抵首付。房企可向属地申请将未兑付 " 房票 " 金额计入重点资金监管额度。纳入重点监管额度的未兑付 " 房票 " 兑现时,资金必须直接转入该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以上相关事项须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对当地 " 房票 " 政策予以评估明确后方可实施。(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