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3人被枪决!绑架谋杀中国籍公民等,果敢同盟军对10名犯罪军人公开处刑,欢迎阅读。
【果敢通讯社】4 月 24 日讯:4 月 24 日,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举行公判大会,依法对李家兄、罗飞、曹玉向等十名犯罪军人进行判决。大会在老街东城湖畔喷泉广场举行,同盟军各部队代表,各县 / 市、区地方政府代表、群众代表、学生代表及中国相关部门代表等万余人参加大会。大会由同盟军军事法庭副庭长杨文相中校主持。
上午 10 点,大会正式开始,十名罪犯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会场,面向群众接受审判。
同盟军政治部保卫处副处长杨继堂少校代表公诉机关向十名罪犯提起公诉,陈述十名罪犯的犯罪事实。
一、被告人李家兄,男,36 岁,职业:军人,2005 年入伍,正义党员,服役于果敢县东山区,曾任东山区区委书记兼区长;
被告人郭五,男,34 岁,职业:军人,2013 年 12 月 19 日入伍,正义党员,服役于 191 营,职务:副营长;
被告人魏春河,男,38 岁,职业:民兵,2022 年 2 月 8 日入伍,服役于东山区民兵队,职务:东山区民兵排长。
以上三人在 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9 月,非法组织实施了 5 起勒索绑架杀害人质案件及 1 起蓄意谋杀案件,其中具体案情经过如下:
(一)绑架勒索杀害人质案件经过:李家兄在 2023 年调任东山区期间,利用自身职权之便,主谋策划多起犯罪: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小水塘至龙潭路段设卡拦截 1 名中国籍人员;
2023 年 7 月 4 日在热硝坝路段设卡拦截到 9 人(2 名缅甸籍司机、7 名中国籍);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石园子至丫口街路段拦截到6 名中国籍人员;
2023 年 9 月 4 日在丫口街路段拦截绑架 5 男 4 女(越南籍 6 名、缅甸籍司机 2 名、中国籍 1 名);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蒙化箐路段拦截 2 名民团成员。
以上数起刑事案件中共杀害 4 名司机,在系列刑事案件中将部分人员转卖至诈骗公司,谋利 2150000(贰佰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郭五利用自身职权,主谋参与策划了系列刑事案件中的 "6.27" 与 "7.4" 勒索绑架案件。
魏春河在系列刑事案件中参与实施 "6.27"、"7.4"、"7.10"、"9.4"、"9.14" 等勒索绑架案件,并杀害 4 名司机。
(二)蓄意谋杀案件经过:主犯李家兄在 2023 年调任履职统筹东山区事务期间,利用职权公报私仇,命令下属魏春河于 2023 年 9 月 17 日借抓捕吸毒者的名义,将被害人杨三强行从家中带到驻地部門,命令下属用棍棒将被害人杨三殴打致死,事后威胁下属隐瞒被害人杨三死亡真相,并伪造被害人杨三的火化现场。
主犯李家兄与协犯魏春河在系列刑事案件中共杀害五名被害者,主犯郭五参与系列刑事案件中的两起。
二、被告人罗飞,男,24 岁,职业:军人,2023 年入伍,服役于 311 旅政治处,职务:战士;
被告人李志明,男,34 岁,职业:军人,2012 年 11 月入伍,服役于 211 旅 203 营,职务:副营长;
被告人仇太伟,男,24 岁,职业:军人,2019 年入伍,服役于 211 旅 203 营,职务:战士;
被告人杨国雄,男,19 岁,职业:军人,2024 年 2 月 1 日入伍,服役于 211 旅 203 营,职务:战士;
被告人张子方,男,30 岁,职业:军人,2023 年 11 月 26 日入伍,服役于 211 旅 203 营,职务:班长。
以上五人 2024 年 3 月份合谋组织实施了一起针对外籍人员的绑架勒索、杀害人质案件,具体经过如下:
3 月 4 日,仇太伟在罗飞的邀约下,主动参与实施犯罪,李志明以投资酒店、KTV 合作为由将两名中国籍人员诱骗至罗飞家中实施绑架。勒索无果后,李志明默许罗飞自行处理两名中国籍人士,并下令让杨国雄与张子方同罗飞一起,将两名受害者转移至草坝寨后山再次进行威胁勒索后仍未能获得钱财,罗飞当即使用手枪将两名受害人杀害。
此案中,罗飞主犯、李志明主犯、仇太伟协犯、杨国雄和张子方为从犯,共杀害两名被害人。
此外,被告人罗飞还在 2023 年 12 月份与被告人李志明伙同李耀军预谋勒索绑架未遂。李耀军目前在逃。
三、被告人曹玉向,男,26 岁,职业:军人,2019 年 4 月 5 日入伍,服役于后勤部供应处,职务:战士;
被告人鲁老友,男,36 岁,职业:军人,2019 年 4 月入伍,服役于后勤部供应处。
以上两人在 2023 年 8 月中下旬分批盗取了 7 次部队军火,其中曹玉向共盗取 12 箱三用弹、5 箱手雷、2 箱通用弹,并将所盗取的弹药售卖给原果敢自治区伪政权人员;鲁老友也于 8 月中下旬分批盗取 4 次,共盗取 7 箱弹药。
公诉方认为,以上 10 名罪犯犯罪事实清楚,并供认不讳,请求军事法庭依法允以严惩。
在公判大会上,军事法庭审判长何光海上校结合公诉方公诉意见与罪犯犯罪事实,根据《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惩治军人犯罪暂行条例》依法对十名犯罪军人作出如下判决:
1、李家兄,犯滥用职权罪、绑架罪、贩卖人口罪、故意杀人罪,系案件主犯,数罪并罚,撤销一切党内军内职务,开除党籍军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枪决。
2、郭伍,犯滥用职权、绑架、贩卖人口罪,系案件主犯,应承担案件的主要责任,数罪并罚,撤销一切党内军内职务,开除党籍军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魏春河,犯绑架、贩卖人口、故意杀人罪,系案件从犯,数罪并罚,撤销一切军职,开除军籍,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
4、罗飞 ,犯绑架、勒索、故意杀人罪,系案件主犯,应承担案件主要责任,数罪并罚,开除军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枪决。
5、李志明,犯滥用职权、绑架、勒索、故意杀人罪,系案件主犯,应承担案件主要责任,数罪并罚,撤销一切党内军内职务,开除党籍军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6、仇太伟,犯绑架、勒索、故意杀人罪,系案件从犯,应承担案件次要责任,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
7、杨国雄,犯绑架、勒索、故意杀人罪,系案件协从犯,应承担案件次要责任,应当从轻处罚,对杨国雄执行开除军籍,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8、张子方,犯绑架、勒索、故意杀人罪,系案件协从犯,应承担案件次要责任,应当从轻处罚,对张子方执行撤销一切军职,开除军籍,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9、曹玉向,犯通敌罪、盗窃弹药罪、贩卖弹药罪,数罪并罚,开除军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枪决。
10、鲁老友,犯盗窃弹药罪,情节严重,开除军籍,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公判大会结束后,3 名被依法判决死刑的罪犯被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他 7 名罪犯被送往特区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