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互联网经验:海关总署: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 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欢迎阅读。
36 氪获悉,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 20 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 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具备企业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