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科技经验:美国监控法案获再授权,引发隐私权争议,欢迎阅读。
在周末的凌晨时分,立法者们迅速通过了一项关键立法,对备受争议的美国监控法进行了再授权和扩展。这一行动遭到了隐私倡导者和部分立法者的强烈反对。
该法案以 60 票赞成、34 票反对的结果获得通过,再次赋予了《外国情报监视法》(FISA)第 702 条的权力。该法案允许政府通过访问技术和电话服务提供商的记录,收集外国人的通信信息。批评者,包括一些投票反对的立法者,指出这一法案在监控外国目标的同时,也波及了美国公民的通信隐私。
白宫官员和情报界高层一致支持 FISA 的再授权,他们认为这是预防恐怖主义和网络攻击的关键法律,而失去这些权力将削弱美国政府的情报收集能力。拜登政府强调,总每日情报简报中的大部分机密信息都来源于 "702 条款 " 计划。
然而,隐私倡导者和人权组织对 FISA 的再授权表示反对,因为该法案不要求联邦调查局(FBI)或国家安全局(NSA)在搜索第 702 条数据库中的美国公民通信之前获得搜查令。对于这两个机构滥用权力进行无授权搜查的指控,成为一些共和党人寻求加强隐私保护的主要障碍。
尽管两党有共同努力,要求在搜索美国公民的通信内容前必须获得搜查令,但这些努力在参议院的最终投票前均告失败。
在法案通过后,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参议员马克 · 沃纳强调,《外国情报监视法案》对美国情报界至关重要。目前,该法案已提交至总统,预计将很快成为法律。
FISA 自 1978 年成为法律,远早于现代互联网的出现。2013 年,大规模机密檔案的泄露揭露了美国政府依据 FISA 实施的全球监听计划,该计划牵涉到多家美国主要科技公司和电话公司,此后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尽管参议院预计将通过该监控法案,但在众议院上周通过其立法版本后,参议院面临新的反对声音。批评者认为,众议院的版本将扩大 FISA 的覆盖范围,将原本不受其管辖的小型公司和电信提供商纳入监控。
通信服务提供商普遍反对众议院对 " 电子通信服务提供商 " 定义的扩大,他们认为这将无意中包括大型科技公司和已经被迫交出用户数据的电信提供商之外的公司。
参议员罗恩 · 怀登提出的旨在从法案中删除这些扩展措施的修正案未能获得通过。怀登是民主党中的隐私权倡导者,也是参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成员,他批评参议员们在最后时刻匆忙通过未经授权的监控法案。怀登在一份声明中指出:" 反改革者一次又一次地承诺,他们对法律的小修小补将防止滥用职权,但公众每次都会了解到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有意义监督的官员新的滥用职权行为。"
尽管法案在最后一刻匆忙通过,但 FISA 的一项关键条款保证了政府根据第 702 条实施的计划不会在法律权力失效的情况下突然终止。FISA 要求政府向秘密的 FISA 法院寻求年度认证,该法院负责监督和批准政府的监控计划。FISA 法院最近一次在 4 月初批准了政府的监控计划,允许政府至少在 2025 年 4 月之前使用其失效的权力。
FISA 的授权将在 2026 年底到期,届时下一届美国政府可能会面临类似的立法争议。此外,有报道指出美国国家安全局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购买美国公民的互联网浏览记录,这进一步引发了对政府监控行为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