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高中生在学校厕所遭多人殴打 打人者不满18岁未被行拘,欢迎阅读。
3 月 21 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孩子于 1 月 8 日在山东菏泽市定陶区第一中学厕所内遭到十余人殴打,还被逼下跪、喝尿,事情过去两月之久,迟迟没得到合理的解决。
21 日,上述网友杨先生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只对 3 名打人学生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且因为 3 人未满 18 周岁,没有对其执行,他们至今也未收到任何赔偿和道歉。目前,他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杨先生儿子左耳受到了损伤。
21 日,杨先生向记者称,他的儿子小杨今年上高三,1 月 8 日下午刚转到定陶区第一中学上学。事后,小杨向他说,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小杨被同年级其他班的几名学生叫到厕所里。当时厕所内站着十余人,他们对小杨拳打脚踢,还强迫小杨下跪,并按着小杨的头逼迫其喝尿,小杨不停抵抗,对方才没有得逞。
杨先生称,殴打小杨的学生中有一人曾在补习机构与小杨有过矛盾,他怀疑是这名学生找人 " 教训 " 了小杨。
8 日下午 3 点多,杨先生接到小杨电话后,立即赶到学校并报了警。打人学生小杨大部分都不认识,也没有记清楚模样,只指认出 3 名打人学生,随后这 3 名学生又供出了另外 3 名学生。
杨先生说,被供出的 3 名学生拒不承认殴打过小杨,最终派出所决定只对小杨指认出的 3 名学生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因 3 名学生均未满 18 周岁,且是初犯,故不对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在定陶区第一中学高三教学楼一楼男生厕所内,董某某伙同孔某、刘某某,无故对杨某某进行殴打,董某某、孔某、刘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成立,对 3 人分别做出拘留十日、七日和五日的行政处罚,因 3 人已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据杨先生提供的病历显示,患者自述 1 个小时前在学校被多个同学拳打脚踢致伤,伤后全身不适,头晕、耳鸣、腹痛 …… 定陶区中医院初步诊断结果为:外伤性头痛,胸、腹软组织挫伤,膝关节软组织损伤。定陶区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门诊开具的病历显示:患者左耳损伤。
3 月 21 日下午,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学校曾向教育局上报此事,家长报警后便由派出所介入处理,目前还未接到学校上报的处理结果。
杨先生称,他对警方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此外,他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一名打人者的道歉,小杨的医药费也一直没有人负责,是由他自行承担。出事后,小杨转到了其他学校上学,但小杨的精神因此事影响很大,情绪十分低落。杨先生认为被指认出的三名打人学生和另外被供出的三名学生应该向小杨道歉、赔偿。
近日,杨先生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学校和上述 6 名打人学生进行赔偿。目前,还未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
来源:纵览新闻(记者:刘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