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7.7元网购10包辣条申请退款时退货运费起争议,买家被商家告,欢迎阅读。
花了 7.7 元网购 10 包辣条,买家李先生(化姓)收到货以后,觉得不好吃。商家为其全额退款后,要求李先生退货。李先生操作退货时发现运费险已失效,商家拒绝承担退回运费,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李先生多次在平台投诉商家。日前,商家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货款 7.7 元并支付各项损失 1000 余元。4 月 24 日,记者了解到,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 7.7 元并赔偿损失 50 元。
2023 年 5 月,李先生通过某平台,花了 7.7 元网购某店铺的 10 包辣条。该商品提供 7 天无理由退货并有运费险。收到货以后,李先生找到店铺客服,称 " 这是啥垃圾,真难吃 "。平台官方弹窗表示:" 平台可以帮您全额退款,商品您自行处理,你看可以吗?您也可以选择其他退款金额和方案。" 李先生点击了 " 同意全额退款 ",随即退款成功。
紧跟着,商家要求李先生退货,李先生提出要求商家支付运费。商家解释称,由于李先生选择直接退款,导致运费险失效。双方商议了许久,李先生要求商家承担运费,但商家表示由于李先生个人原因,他需要自己承担运费。李先生不同意支付运费、退货,多次在平台上投诉商家,导致该商家在平台上的信誉和销量受到影响。
无奈之下,商家将李先生告上了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要求李先生退还货款 7.7 元并赔偿误工费、法律咨询费等各项损失 1000 余元。该商家表示,李先生此举属于 " 恶意申请仅退款 ",对广大商家造成极大困扰,损害商家的合法权益。
此案后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李先生收货后,平台主动弹窗可以仅退款,不能认定李先生存在恶意或违约。案涉商品无质量问题,纠纷妥善的处理方式为退货退款,且退货退款也有相应的运费险,李先生并无损失。因李先生导致运费险失效,再要求商家承担运费不符合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
综合考虑双方合同履行情况、纠纷缘由、维权成本、当事人意愿,法院判令李先生向商家支付商品相应的价值 7.7 元并赔偿损失 50 元。
一审判决后,商家与李先生均未上诉,李先生主动向商家履行了付款义务。
承办法官介绍,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 " 细胞 ",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经营体量较小、交易标的不大,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较为被动,特别是作为网店经营者的个体商户,由于合同相对方多在外地,更加剧了这一困境。
武汉市青山区法院以 " 线上 " 方式远程庭审,让商家 " 少跑路 ",并通过公正裁判定纷止争、力促案结事了。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以商事案件 " 小切口 " 回应群众 " 急难愁盼 ",奋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