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7.7元網購10包辣條申請退款時退貨運費起争議,買家被商家告,歡迎閲讀。
花了 7.7 元網購 10 包辣條,買家李先生(化姓)收到貨以後,覺得不好吃。商家為其全額退款後,要求李先生退貨。李先生操作退貨時發現運費險已失效,商家拒絕承擔退回運費,為此雙方發生糾紛。
李先生多次在平台投訴商家。日前,商家一紙訴狀将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還貨款 7.7 元并支付各項損失 1000 餘元。4 月 24 日,記者了解到,武漢市青山區法院判決李先生賠償 7.7 元并賠償損失 50 元。
2023 年 5 月,李先生通過某平台,花了 7.7 元網購某店鋪的 10 包辣條。該商品提供 7 天無理由退貨并有運費險。收到貨以後,李先生找到店鋪客服,稱 " 這是啥垃圾,真難吃 "。平台官方彈窗表示:" 平台可以幫您全額退款,商品您自行處理,你看可以嗎?您也可以選擇其他退款金額和方案。" 李先生點擊了 " 同意全額退款 ",随即退款成功。
緊跟着,商家要求李先生退貨,李先生提出要求商家支付運費。商家解釋稱,由于李先生選擇直接退款,導致運費險失效。雙方商議了許久,李先生要求商家承擔運費,但商家表示由于李先生個人原因,他需要自己承擔運費。李先生不同意支付運費、退貨,多次在平台上投訴商家,導致該商家在平台上的信譽和銷量受到影響。
無奈之下,商家将李先生告上了武漢市青山區法院,要求李先生退還貨款 7.7 元并賠償誤工費、法律咨詢費等各項損失 1000 餘元。該商家表示,李先生此舉屬于 " 惡意申請僅退款 ",對廣大商家造成極大困擾,損害商家的合法權益。
此案後開庭審理。經審理,法院認為,李先生收貨後,平台主動彈窗可以僅退款,不能認定李先生存在惡意或違約。案涉商品無質量問題,糾紛妥善的處理方式為退貨退款,且退貨退款也有相應的運費險,李先生并無損失。因李先生導致運費險失效,再要求商家承擔運費不符合公平原則及誠實信用原則。
綜合考慮雙方合同履行情況、糾紛緣由、維權成本、當事人意願,法院判令李先生向商家支付商品相應的價值 7.7 元并賠償損失 50 元。
一審判決後,商家與李先生均未上訴,李先生主動向商家履行了付款義務。
承辦法官介紹,個體工商户是市場經濟的 " 細胞 ",在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各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由于經營體量較小、交易标的不大,其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較為被動,特别是作為網店經營者的個體商户,由于合同相對方多在外地,更加劇了這一困境。
武漢市青山區法院以 " 線上 " 方式遠程庭審,讓商家 " 少跑路 ",并通過公正裁判定紛止争、力促案結事了。下一步,該院将持續以商事案件 " 小切口 " 回應群眾 " 急難愁盼 ",奮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