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租客“毁坏式”退房,法院判了!,欢迎阅读。
近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披露了一宗奇葩纠纷案——
租客退租后
留下一片狼藉
房屋墙壁、地面均遭人为损坏
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
房东遂将租客诉至法院
基本案情
张某在广州某区租赁了一套 200 平方米的复式住宅用于经营会所。租赁期间,因原业主经济纠纷,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陈某通过司法拍卖程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根据 " 买卖不破租赁 " 原则,取代原业主成为涉案房屋的出租人。
此后,陈某与张某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在陈某向张某支付 6 万元补偿款后,张某按照约定提前将房屋交还给陈某。
张某搬离涉案房屋时,双方未办理交接手续。两日后,陈某前去检查涉案房屋情况,发成屋屋内一片狼藉:垃圾满地,房屋的墙、地面、橱柜、楼梯、房门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 …… 陈某随即要求张某进行修复,但遭到张某拒绝。
由于张某既不愿意将房屋恢复原状,也不愿意支付修复费用,陈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房屋修复费用、租金损失等。
涉案退租房屋现场
裁判结果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向陈某赔偿房屋维修费及租金损失共计九万元。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承办该案的法官对此表示,陈某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涉案房屋所有权,依据 " 买卖不破租赁 " 原则,张某与原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陈某和张某继续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某作为涉案房屋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解除前负有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合同关系解除后,张某应当向陈某交还状态完好的房屋,并负有通知业主陈某查验、接收房屋的附随义务。但张某作为房屋承租人,实际未对房屋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屋内墙体、地面及屋内设施等损坏严重,故应对房屋维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因房屋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还应赔偿相应的租金损失。
近年来,因退租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渐增多。法官提醒,在租房过程中,承租人应自觉维护房屋及其配备设施,退租时交还完好状态的房屋,并通知出租人当场接收、查验;同时,出租人在交接房屋时,也应及时清点、检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遇到此类租客固然让人头疼
但近日的一条新闻
则与这起案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6 月 13 日
# 姑娘要结婚退租时
扫干净房子留下喜糖 #
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许多网友纷纷留言点赞
↓↓↓
" 占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我结婚了!
你这边的房子我不再续租了
屋子我已全部搬空并且打扫干净
除了部分墙面受潮脱落外
其余都完好无损
钥匙给你放在水箱里
感谢哥这么多年来的关照 "
……
6 月 11 日晚
浙江衢州常山县的房东占哥
收到了租客周女士
发来的一条微信
2016 年
周女士毕业于江西上饶卫生学校
通过网投的方式
考进了浙江衢州常山县人民医院
人生地不熟
当务之急是要解决住宿的问题
但周转了多家中介
看了不少房子
不是价格太贵
就是位置太偏
工作几年后
周女士在网上看到了
一则条件合适的出租信息
便立刻打电话和房东占哥联系
电话那头的占哥干脆利落
立马带周女士去看了房子
里面装修简洁,设施齐全
在得知周女士刚毕业没几年后
原本一万五的年租金
占哥立马给她减了 3000 元
占哥是一名小学教师
他表示自己也有过租房的经历
打心眼感觉到年轻人的不容易
" 作为一个外地人来到常山就业
我觉得让她安心住下来
日后才能安心工作
在常山安家落户 "
回忆起租房的这段经历
周女士颇为感动
" 在租房的这几年时间里
真的非常感谢房东占哥
他就像大哥哥一样照顾我
家里要是遇上电路故障
下水道堵塞、空调不制冷等问题
一个电话就会安排师傅来维修
而且费用都是由他来承担 "
周女士表示
" 来到常山,从遇到房东开始
我越来越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暖人
也让我有了在这里安家的念头
暖暖的衢州让我选择留下 "
" 其实租客和房东之间
就应该像朋友一样去相处 "
占哥说
周女士退租时
把房子打扫得很干净
这让他感觉很舒坦
而且最为惊喜的是
桌子上放着四盒结婚喜糖
如今
结婚后的周女士
就住在占哥的房子对面
网友纷纷表示:
" 从租客变成了邻居
从邻居变成了朋友
这种感觉真好 "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人民日报、中国普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政法
(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