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市民垂钓被困芦苇荡,被救后收到一张罚单,欢迎阅读。
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近日,苏州市民朱先生报警求助,称自己在太湖边的芦苇荡里迷路了,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成功将朱先生救援上岸。上岸后朱先生却收到了一张渔政部门的罚单。
前不久,苏州吴中警方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被困在了一片芦苇荡中,无法辨别方向也无法离开。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一番搜寻,在距离河岸边百米外的芦苇荡里,看见了报警人朱先生。
△处警人员经过搜寻,最终发现了距离岸边百余米的报警人朱先生。
警方了解到朱先生水性不好,为了保证安全,放弃了用救生圈协助朱先生游上岸的想法。不久消防部门也到达现场,但是双方都没有合适的救援工具,这时民警在岸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艘废弃的小船,于是安排一位熟悉水性的警务人员与一名消防员,共同进入芦苇荡将朱先生安全带上了岸。
△由于四周环水芦苇高大,民警及消防人员只能利用小船靠近。
朱先生为什么会被困在芦苇荡里呢?民警了解到,朱先生下午来到附近准备钓鱼,刚坐下,打捞水草的船只在附近开始作业,朱先生就开始向芦苇荡里走寻找新的垂钓地点。没想到走着走着就走远了,想回头,身后的路早已被高大的芦苇荡覆盖。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所幸救援及时,朱先生毫发无损。但由于他垂钓的区網域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最终被渔政部门处以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请广大市民在野外垂钓保障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垂钓环境。
(苏州吴中警方供图 编辑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