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快快评 | 女孩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为何让人不解,欢迎阅读。
女孩高铁被掌掴事件还在发酵。
最新消息显示,此前,女孩来到四川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 200 元的处罚。女孩表示不接受和解也不需要赔偿,最终出手打人的女子被行政处罚 500 元。5 月 7 日凌晨,当事女孩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
女孩高铁被掌掴事件,此前曾引发网友热议。熊孩子和家长的任性,让网友愤怒不已,多数网友对被掌掴女孩充满同情。
在这样的语境下,很多人恐怕都没想到,一个被欺负被迫还手的女孩,成了互殴的一方,这样的结果难以服众。当事女孩也觉得,仗着人多先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道歉就能和解的话,这样的结果她说服不了自己。
不过面对网友的不解和疑问,有律师认为,从很多网友的角度来看,女孩可能有些无辜。但是从社会、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过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因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協定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協定或者达成協定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由此来看,四川当地派出所对相关当事人的处罚,也在合理的法律区间。
即便如此,并不意味着警方的处理无懈可击。法无外乎人情。警方对女孩的处罚,少了些许人情味。依法处理没问题,但警方处理此类纠纷,不能违背人们内心的基本判断和对公平正义的普遍认知。 撇开事发经过和前因后果,照搬法条对当事人各打五十大板,合法却不合情。
针对警方处罚结果,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如果遭遇女孩这种情况,更好的选择是寻求帮助,比如求助乘警、列车员等,而不是以暴制暴。问题是,乘客不可能在列车上遇到一点问题就求助乘警、列车员,而且事情起因非常微小,后面的发展也是出人意料,女孩的反应几乎就是多数人的本能。复盘整个事件经过,难道不是辱骂和撑掴的一方一直在挑衅吗?面对对方的强势和咄咄逼人,难道只能 " 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
从两方动手的动机来看,也有本质区别。撑掴一方是仗势欺人、无理取闹,而还手的女孩则有广义上的防卫意味,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网上有一起类似的极端案件。山东某小区男子正在家吃晚饭时,被喝酒的楼下住户刘某锤开门打得鼻梁断裂,无奈拿起门口的空酒瓶砸向刘某。结果警方认定双方也是互殴,派出所所长解释道:" 他打你,你不能还手,否则就是互殴 "。 相信基层警方处理此类纠纷,认定互殴是常见操作。
司法机关对一起纠纷和案件的处理,体现的法律公平和社会正义,对他人起到警示作用。如果仅仅满足于照搬法条、息事宁人,则很难让人信服,更难实现以案说法的效果。
目前女孩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希望上级公安机关能给出一个让公众满意的,合法又合情的处理结果。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