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这位基金经理堪称“老鼠仓”专业户,公募时搞,跳槽私募还接着搞,欢迎阅读。
财联社 4 月 8 日讯(记者 封其娟)基金经理两次被罚,皆因趋同交易。在接连任职的 2 家资管机构存在同一违法操作的勇气何来?诚然,监管调查、审理需要时间,但在罚单披露前,违法者竟先后跳槽至 2 家资管机构,并且独立掌管了基金产品。
据上海证监局最新披露,私募基金上海贝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上海贝某)的投资经理乐某,任职期间因职务便利获取相关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的情况下,该局对乐某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最终决定对乐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30.07 万元,并处以 30.07 万元罚款。
该罚单指出,当事人:乐某,男,197X 年 X 月出生,住址:上海市黄浦区。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乐某在上海贝某担任贝某乐享一号的的投资经理。根据相关线索,上海贝某基本指向上海贝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某则指向乐琪。
另外,还是出自上海证监局之手,2021 年 12 月公布的一则罚单的当事人同样为乐某,男,于 197X 年 3 月出生。罚单指出,时任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的乐某,也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获利被罚,并被该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165.37 万元,并处以 165.37 万元罚款。
从公开资料看,乐琪在上投摩根就职近 6 年,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离开上投摩根后,乐琪便 " 公奔私 ",加入上海贝溢投资。综上信息,乐某便是乐琪。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开上海贝溢投资 3 个月后,乐琪于 2018 年 3 月加入兴银基金,次月便开始管理产品。一年之后,乐琪因个人原因离任基金经理一职。去年 8 月 29 日,该产品便已进入清算程式。
这也意味着,乐琪首份罚单公布之前,已从上投摩根先后跳槽至上海贝溢投资、兴银基金。就在今年 3 月 25 日,上海贝溢投资主动注销。
就公布时间来看,乐琪 2 次被罚间隔近 2 年又 4 个月。有意思的是,这 2 次趋同交易均控制使用了王某证券账户,但是否是同一账户不得而知。
申辩被驳,罚一没一共计 60 万
最新罚单显示,乐某担任贝某乐享一号的投资经理。经上海贝某董事长授权,乐某还负责资管计划长安贝某 2 号的投资策略顾问工作,实际进行投资决策。
经查明,乐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任职上海贝某期间,乐某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和王某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贝某乐享一号和长安贝某 2 号进行趋同交易,乐某证券账户趋同买入金额 1355.09 万元,趋同买入盈利为 16.22 万元;王某证券账户趋同买入金额 863.69 万元,趋同买入盈利为 13.85 万元,两个证券账户盈利合计 30.07 万元。
上述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电腦截图、公司相关制度、证券账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劳动合同、相关产品協定及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海证监局认为,乐某因职务便利获取相关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和王某证券账户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股票交易,违反了《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乐某在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投资决策系根据个人投研经验独立作出,非公司共同决策,不属于未公开信息,其采取同策略复制投资方式不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涉行为不适用《基金法》进行处罚;不存在通过证券账户获取额外收益的目的,案涉交易不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未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存在不当盈利。
经复核,该局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乐某陈述、申辩意见均不能成立:
第一,乐某违法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上海证监局认为,乐某提出的根据个人投研经验独立作出、采取同策略复制投资方式等并非免责的理由。
一是乐某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属于《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制的对象;
二是本案中贝某乐享一号的交易决策信息及长安贝某 2 号的投资建议信息包含交易股票的具体名称、交易方向、交易金额、交易数量、交易时间等,属于未公开信息;
三是乐某因职务便利知悉相关未公开信息,即便是自己作出的投资决策也离不开公司提供的物力、财力、人力等资源的支持。相关投资决策一旦被公司采纳,在公开前均属于未公开信息;
四是乐某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和王某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贝某乐享一号和长安贝某 2 号进行趋同交易。
第二,应当适用《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乐某违法行为违反了基金从业人员应承担的信义义务,控制使用本人证券账户和王某证券账户利用未开信息交易股票,交易盈利应被视为违法所得,并据此处以罚款。乐某提出的不存在通过证券账户获取额外收益的目的、案涉交易不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未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等并不是免责的理由。
奔私前,已在趋同交易
据上海证监局 2021 年 12 月罚单,上海证监局对乐某在原上投摩根任职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对乐某 " 罚一没一 ",合计罚没 330.74 万元。
罚单指出,2013 年 7 月 4 日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期间内 , 乐某先后担任公募基金原上投摩根的中国优势、成长先锋、双核平衡、上投中小盘、健康品质生活等 5 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享有基金交易查询权限),成长动力、中国优势、健康品质生活等 3 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享有基金交易查询、决策权限)。此外,还间断性受托承担成长先锋等 13 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备份授权交易 ( 仅按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指示下单 ) 或基金备份授权交易 ( 视同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所有权限 ) 相关职责。
任职期间内,乐某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实际控制使用在华泰证券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王某证券账户 ( 包括普通证券账户及融资融券证券账户 ) ,与其任职的成长动力、中国优势、健康品质生活、成长先锋、上投中小盘等公募基金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交易金额合计 5481.98 万元 , 趋同获利金额合计 165.37 万元。
公开资料指出,乐琪美国克拉里恩大学硕士研究生。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8 月,乐琪在中银基金担任研究员;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原上投摩根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乐琪因个人原因离开上投摩根,并由公奔私,在上海贝溢投资任投资副总监,直至 2017 年 12 月离职;3 个月后,乐琪重归公募,加入兴银基金并担任基金经理一职。
2018 年 4 月,乐琪被增聘为兴银大健康的基金经理,同另一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3 个月后,便开始独立管理该产品,任职时长为 246 天。
据天天基金网,在管摩根健康品质生活、摩根成长动力、摩根中国优势期间,乐琪的任职回报分别为 43.12%、11.52%、-5.01%。而在乐琪的任职期内,兴银大健康期亏损了 22.12%。
上海贝溢投资是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 2014 年 7 月,3 个多月后于中基协完成登记。今年 3 月 25 日,该私募已完成主动注销,机构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 2015 年 8 月。据中基协披露,在主动注销前,上海贝溢投资旗下 7 只产品已提前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