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子偷拍女同事發朋友圈,配文“老婆”,被公司以性騷擾開除!他還不服……,歡迎閲讀。
" 我在朋友圈發了女同事照片,
只是為了追求她。"
劉某不明白,
因為自己這一舉動
竟被公司開除。
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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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女同事發朋友圈稱 " 老婆 "
男子被公司開除
劉某于 2010 年 7 月入職上海某公司,公司《員工手冊》規定," 公司禁止性騷擾,對于發生性騷擾的,公司可以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決定。"
2018 年,劉某對公司女同事小玲心生愛慕,幾經追求,小玲明确表示拒絕。劉某竟在工作場所偷拍小玲照片,并配文 " 老婆 "" 女神 "" 我的女人 " 發朋友圈,還多次以短信、微信的方式對小玲進行騷擾。
小玲不堪其擾,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司知悉相關情況後,與小劉進行了談話,告知其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員工手冊》中關于 " 禁止性騷擾 " 的相關規定,遂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
随後,劉某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公司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20 餘萬元,仲裁申請被駁回。
劉某不服,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
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合法
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在小玲未同意和他交往的情況下,在工作場所偷拍其照片、發送于微信朋友圈,并公開宣稱小玲為 " 老婆 "" 我的女人 ",這種行為顯然超出了未婚男女正常追求異性的行為界限,且嚴重違反了公司執行的《員工手冊》中關于 " 禁止性騷擾 " 的規定,公司據此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符合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也是公司作為用人部門履行預防和制止女職工遭遇性騷擾的法定義務的具體表現。
故劉某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
這些行為都屬于 " 性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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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人
面對職場性騷擾
拒絕沉默,勇敢説不!
@用人部門
建立職場性騷預防和處置機制
守好防止職場性騷擾的第一道防線
堅決捍衞員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