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高德又“擦邊”,歡迎閲讀。
@新熵 原創
作者丨三簡 編輯丨尚加
高德大舉加碼本地生活後的隐患,正逐漸顯露。
近期,有關高德服務商 " 助長 " 平台色情擦邊一事引起關注,高德對于平台產品的監管問題也被推上風口浪尖。
作為工具類 APP,找到生存方式至關重要。高德從打車業務開始就奠定了平台經濟、聚合經濟的基礎,到後面口碑的合并,将自身的流量池成功盤活,走上了商業化的快車道。
但也是這種模式下,高德在監管方面 " 不作為 " 的遮羞布慢慢被掀開,同時平台低轉化、高風險、長周期的特性,也在不斷拉低發展潛力。
而無論是出行還是本地生活,都早已進入存量競争時代,并且在一個平台上,牽一發而動全身,高德平台的形象和服務質量,如果無法穩定維持,大概率會讓體系裏的大多業務陷入困境。
高德 " 擺爛 ",監管成虛設
2014 年,高德地圖的董事長俞永福曾表示,高德将去除廣告,專注于地圖導航。
此一時,彼一時。為了賺錢,高德不僅廣告多了起來,也不僅僅滿足于只做地圖導航,而想要做一個開放式的生活服務平台。
用俞永福的話來説,高德地圖要 " 用一張地圖承載衣食住行 ",本地生活與目的地有關的業務都會以高德為中心。
2023 年初,高德和口碑正式合并,阿裏旗下所有本地生活到店業務統一整合到了高德。而承載了阿裏本地生活重擔的高德動作很快,從模式上采取的依舊是打車業務的聚合模式,即引進成熟供應商,帶着商家、帶着產品進來,直接跟用户對接。比如,高德買電影票用的是淘票票;高德車市看資訊、查報價用的是汽車之家;訂酒店用的是飛豬、同程 ...... 這樣做的好處是成本低、起量快。
但僅一年後,追求高速發展使其動作出現了變形。
近期有媒體報道稱,在高德平台上推薦的一些 SPA 店實體店名與平台上顯示的并不一致,且存在銷售人員推銷柔式放松按摩項目,而這些項目實際上涉及特殊服務。
令人瞠目的是,在詢問提供平台入駐的服務商時,其表示已幫助多家涉黃足浴店上線,甚至會指導商家如何 " 引誘 " 消費者。當被問及如果向高德地圖反映某店有涉黃服務,該店是否會被下架時,合作商表示會偏袒商户,即使有投訴也不會下架。
一位業内人士對此分析道,這種情況明顯是 " 通關系 " 的結果,平台運營權限很大,運營做得好就要和審核搞好關系,平時過不去的商家和項目,找特定的人就能過,審核速度也比别人快。
事實上,這種情況在平台模式下較為常見,只不過無法定責,審核标準也存在灰色地帶,審核人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如果處理就會動了運營的蛋糕,而在重運營的運作方式下,平台便成了 " 和稀泥 " 的角色,監管也形同虛設。
需要承認的是,本地生活涉及的衣食住行均是極其注重線下履約質量的服務,而平台聚合模式如何管控供應商服務質量,提升用户體驗是個天然難題。但可以确定的是,平台監管不力,不但會助長非法商家氣焰,還會影響用户的使用體驗,難以培養用户使用心智,甚至讓用户感到反感。
跳出本地生活,在打車業務上更能看到高德存在的監管難題。
網約車聚合,賺快錢甩黑鍋
聚合出行平台以其獨特的商業模式,在短短幾年内異軍突起,成為高德這種流量平台變現的新路徑。
通過聚合多家中小出行服務商,平台将海量訂單分發給各個承運方,看似高效整合資源,實則孕育出了不少灰色地帶。
最常見的就是面對大小不同、遠近不同的網約車平台,高德與它們如何分割利益。
據悉,高德會基于運力服務商,通過平台獲得訂單的流水,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傭金。高德相關負責人此前也回應稱,高德收的是 " 信息費 ",具體基數以合同為準。
但相對于滴滴這種 " 直營 " 的打車模式,聚合打車的服務模式增加了更多環節,高德将訂單分發到一眾中小平台,中小平台再匹配訂單給到具體的承運司機,分發過程中就會產生一定的費用,也就是訂單的 " 轉賣費 ",平台收取的轉賣費有時甚至會高于實際承運平台的抽傭。
最終導致司機實際收入大幅縮水,乘客支付的車費大量流入中間環節,而非直接用于提升服務質量和安全水平。這顯然會影響用户的打車體驗,甚至導致客源流失。
最為關鍵的是,作為聚合平台的高德,不但可以通過轉賣訂單獲取高額利潤,還逃避了原本應當承擔的責任與風險,從而滋生了諸多問題,甚至将乘客和司機放到了對立面。
一個簡單的例子,當乘客遭遇安全事故或損失時,責任劃分變得模糊不清,聚合平台往往将責任推給提供服務的網約車平台,網約車平台可能推給具體的司機,乘客則陷入兩難困境,導致維權難。
網約車聚合平台的出發點是流量變現,意味着它們不太可能像頭部自營網約車公司那樣,進行長期規劃和深度的產業布局。聚合平台,要的就是即時性的抽傭盈利,所以相對于自營網約車公司,網約車聚合平台對合規性的把控力有限。
對外以低價吸引用户,對内持續壓榨價值輸出者的收益,這樣的商業邏輯,最終只會将平台推向純粹 " 斂财 " 的方向,并且對出行賽道造成嚴重的生态破壞。如此偏見的由來,是近些年來,高德打車長期存在的審核、監管缺失問題,在多次警示約談乃至處罰後,仍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2023 年下半年,高德打車就在 7 月 26 日和 31 日,先後遭到武漢市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聯合相關部門進行警示約談。随後從 8 月份至今,高德打車的約談 " 履歷 " 中,又相繼增加了上海、邵陽、連雲港等地區的交通部門。盡管每次約談的方向各有不同,但伴随約談次數的累加,有關部門對高德打車的警示,也越發嚴厲起來。
去年一年,高德打車多次因為網約車 " 無證運營 " 的問題,遭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去年 11 月邵陽地區對高德打車的專項約談,更是将高德聚合平台下網約車管理的混亂,冠以 " 非法 " 二字。
或許在多次約談和警示後高德打車已然有所動作,但考慮到目前高德聚合平台中,合作平台的數量已經超過 100 家,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小型網約車平台。積重難返之下,高德打車很難扭轉出行業務的現狀。
而從高頻的約談和處罰來看,高德打車似乎面對困難選擇了 " 擺爛 "," 只管抽成,不管審核 ",已然成為高德打車難以徹底消除的偏見。
無解還是不想解?
無論是高德本地生活業務還是打車業務,本質都是平台經濟、聚合模式下的產物,這種新業态需要更多授權,被賦予更大自主創新的權限,才能更好地創造性破壞。
也就是説,寬松審慎的監管環境有利于平台經濟在初始階段快速發展,但随着平台經濟創新發展趨緩,其引發的經濟社會問題也日漸顯露。平台企業、入駐企業、用户和個人等市場主體之間的契約不完全性,變成平台損害入駐企業和用户利益的工具,需要針對性加強規範監管。
事實上,聚合模式入場之後,網約車行業的結構從類出租車模式,演化出另一種更接近電商的模式——聚合平台 - 運營公司和司機 - 消費者的關系,等同于電商平台 - 賣家 - 消費者。
此前,行業監管依據以交通運營為主,近年來越來越多地依據電商管理辦法,煙台等多地對違規調價重拳出擊,就是基于《電子商務法》。
但電商交易過程中,平台的主體責任低于賣家,對比到網約車聚合至電商化的過程中,責任重點落到網約車運營公司身上。這就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如果出現惡性事件,有多少入駐聚合平台的中小網約車公司,最終能否承擔得起主體責任?
從訂單合規率來看,最近幾個月高德不斷下滑,也間接印證了随之市場規模不斷壯大,其管理難度也會直線上升。而聚合打車平台的收益本就建立在司機、網約車平台之上,一旦加強對接入平台的網約車監管工作,難免會增加運營成本,同時也會進一步擠壓其利潤空間,不符合自身利益。
不過正如早年的 B2C 電商、外賣餐飲,都出現過類似的問題,但随着監管力度的加強,監管政策的完善,聚合平台的 " 免責 " 特權應當消失,并面對更大的監管挑戰。
對于高德來説,無論是本地生活還是打車業務,劣币驅逐良币的方式一定不是正解,嚴格把關平台信息、相關公司的進入門檻,引導各行各業的良性競争,完全合規化運營,才是高德做大網約車業務、盤活阿裏本地生活的關鍵所在。只是利益熏心之下," 失控 " 或是大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