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一線城市立法“解禁”地攤 細化方案還應盡快落地,歡迎閲讀。
每經評論員 楊棄非
近半年來,多個一線城市立法 " 解禁 " 地攤。最近,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增加 " 街道辦事處可以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 " 的規定。更早一步,《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去年 12 月就已正式實施,對設攤經營、占道經營從 " 全面禁止 " 改為 " 适度放開 "" 有序設攤 "。
一直以來,由于城市治理水平有限,治理思維沒能跟上,地攤在一定程度上被 " 污名化 ",甚至被冠以城市 " 牛皮藓 " 的稱号。對于地攤經濟留下的一道 " 要臉面,還是要方便 " 的兩難選擇題,城市政策也常常搖擺不定。如今," 塔尖 " 城市選擇以立法确立地攤的定位,是對地攤的 " 正名 ",也讓地攤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有法可依。
然而,就在最近,有市民向上海市委領導信箱反映,其在嘉定區安亭鎮擺攤時被城管抓住罰款,并要求其辦理相關證件,但攤主詢問多部門,都沒有得到有關具體辦證方式的回復。安亭鎮人民政府回復稱,在未明确允許進行經營活動的區網域範圍、時段、業态及市容環境衞生責任主體及管理要求前,将繼續對占道設攤的行為進行管理。
可以看到,立法只是地攤經濟發展的第一步。如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所説,要想讓地攤經濟真正得以推進,核心是打通政策落地的 " 最後一公裏 ",打通各類具體措施的 " 堵點 ",特别是各種 " 隐性壁壘 ",避免有政策難落地。
但這恰恰也是最難的一步。長期以來,地攤經濟被認為是一種 " 非正規 " 業态,處于監管 " 灰色地帶 "。要将地攤經濟納入 " 标準化 " 治理當中,不應也不可能套用以往 " 正規 " 業态發展的體制機制和監管策略,不可避免地需要從多層次、多維度重構一套治理框架體系,以符合地攤經濟這類 " 非正規 " 業态的發展所需。
城市首先要妥善回答的是,誰有規則的制定權。作為一種與所在地消費緊密關聯的業态,地攤經濟流動性、多樣性更強,要更有效滿足攤主、消費者、管理者以及所在地居民等多方利益,一個多元參與、長期協調的對話機制不可或缺,規則的制定權理應部分下放至基層治理者。
從現有方案來看,上海、深圳選擇了兩種不同的策略。上海曾公開回應,像夜市、分時步行街、外擺攤位等區網域,将由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确定。而在深圳,則由街道辦事處來劃定攤販經營場所,從體制機制上率先為 " 柔性治理 " 打開一扇窗。
其次,一套更有利于地攤經濟規範發展的治理方式也亟待确立。有研究者指出,過去,由于治理資源有限,城市習慣于采取 " 運動式管控 ",即以專項打擊的方式對地攤進行集中整治。當 " 剛性管理 " 轉向 " 柔性管理 ",無疑将提升治理成本,現有治理資源對此更難以消化。
從社區自組織發展經驗來看,面對社區治理内容千頭萬緒、治理對象利益錯綜復雜的難題,通過建立自治理機制、構建多元共治的框架,能夠推動社區從無序走向有序。而對于同樣 " 碎片化 " 的地攤經濟,不妨建立 " 去中心化 " 的治理框架,讓市場、社會等主體廣泛參與,有望讓地攤經濟走向自制、自律的良性發展軌道。
此外,基于 " 審慎包容 " 的原則,城市還應盡快出台具體的細化方案,以 " 負面清單 " 的形式加以 " 兜底 ",引導地攤經濟健康發展。比如,哪些地攤可以設定,哪些地攤還是要杜絕;如何避免因地攤經營而造成大量外來人口湧入,甚至從地攤集中經營區演化成城市貧民區;對 " 地攤 " 經營品種、公共衞生标準是不是要設定條件限制,等等。
總而言之,要進一步将地攤經濟的發展機會與穩定的政策結合起來。這樣一來,如業内專家預測,不僅可能會形成新的服務業品類,通過長期固定攤點的發展和演化,還可能進一步帶動形成各類文化,滿足大眾口味的各種飲食和服裝品牌亦可能應運而生。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