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恒大兩年财務造假虛增收入5640億 許家印及公司前高管被監管層重罰,歡迎閲讀。
财聯社 3 月 18 日訊(記者 李潔)恒大地產、許家印以及多位曾在恒大地產任職的管理層,受到監管層重重責罰。
3 月 18 日,恒大地產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經查明,恒大地產、許家印等人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有三項:恒大地產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恒大地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恒大地產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據上述告知書,許家印決策并組織實施财務造假,手段特别惡劣,情節特别嚴重,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财務報告,手段特别惡劣,情節特别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 2015 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 115 号)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拟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針對恒大地產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拟決定:1. 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417500 萬元的罰款;2. 對許家印給予警告,并處以 4700 萬元的罰款;3. 對夏海鈞給予警告,并處以 1500 萬元的罰款;4. 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 900 萬元的罰款;5. 對柯鵬給予警告,并處以 300 萬元的罰款;6. 對甄立濤處以 200 萬元的罰款;7. 對錢程給予警告,并處以 20 萬元的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這是許家印被采取強制措施後,監管層對其以及恒大前管理層等采取的嚴厲處罰措施。
" 證監會的決定是對恒大地產及許家印、夏海鈞個人涉及的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後的結果,對許家印、夏海鈞個人而言增加了違法成本。禁入證券市場,代表了監管機制的态度。"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告訴記者。
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可能标志着監管層對恒大系、許家印及夏海鈞的處罰措施正逐步浮出水面,後續不排除還會公布其它處罰措施。
對于恒大地產的處罰,沈萌表示,恒大地產是因涉及在内地發行債券融資存在違規行為,對投資者造成重大财產損失,監管機構對其予以處罰,處罰金額是以涉案規模計算的。
根據恒大地產收到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恒大地產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确認收入方式财務造假,導致 2019 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 2139.89 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 50.14%,對應虛增成本 1732.67 億元,虛增利潤 407.22 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 63.31%;2020 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 3501.57 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 78.54%,對應虛增成本 2988.68 億元,虛增利潤 512.89 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 86.88%。
而恒大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 2024 年 1 月末,恒大地產涉及标的金額 3000 萬元以上的未決訴訟案件達 2094 件,累計金額約 5158.19 億元。同時,公司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累計約 3179.87 億元,逾期商票累計約 2044.23 億元。
天眼查數據顯示,目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已有超過 550 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過 466 億元。
除證監會的處罰外,此前深交所以及上交所均對恒大地產進行了處分。據悉,因未在規定時間公布财報,恒大地產 2 月受到深交所以及上交所的公開譴責處分。
深交所 2 月 8 日公告,恒大地產未能在規定時間内提交并披露 2022 年中期報告和 2022 年年度報告。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趙長龍、财務負責人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與此同時,中國恒大集團仍因清盤令處于停牌狀态。
雖然恒大已收到恢復買賣公司股份的復牌指引,但該復牌指引還列出三項條件:針對公司的清盤令已被撤回或被解除,且任何清盤人的委任已獲解除;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 13.24 條的規定;以及向市場公布所有重要信息,供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
多位業内人士告訴記者,恒大本次公布的復牌指引雖然只列出三項條件,但其要達成每一項條件,都面臨不小的難度。
" 對恒大地產而言,這個期限将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屆滿。如果公司未能在此之前滿足復牌指引并恢復交易,聯交所上市科将建議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将公司除牌。" 匯生國際資本總裁黃立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