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以投資者為本,要牽住上市公司這個“要害”,歡迎閲讀。
1 月 25 日至 26 日,中國證監會召開 2024 年系統工作會議,會議強調,要突出以投資者為本的理念。具體舉措包括:加大對欺詐發行、财務造假、操縱市場、内幕交易等案件的查辦力度;建立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等 " 關鍵少數 " 更加嚴密有效的監管制度;鞏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機制,堅持 " 應退盡退 ",加速優勝劣汰等。
這也是證監會一周内第二次提及 " 以投資者為本 "。1 月 24 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王建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始終把保護投資者特别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更加突出以投資者為本,全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和法治環境。
以投資者為本,原本是資本市場的基本要求,也是資本市場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但是,正是這條對投資者來説最重要的原則和要求,卻并沒有真正落實到工作中、體現在行動上,沒有成為投資者可信賴的方面。也正因為如此,股市就始終是在懸空的條件下運行的,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會讓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驚慌失措。自然,股市要想平穩有序運行,難度就相當的大。
客觀地講,從近年來管理層的行為來看,也是非常盡力的,特别對資本市場的監管,可謂費盡了心、用盡了力,打擊了一批違法亂紀者。但是,效果遠未達到決策層和管理層所希望和期待的,更沒有能夠給投資者帶來很好的利益。其中,對投資者利益保護工作沒有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沒有真正建立以投資者為本的機制,是主要原因。
以投資者為本,證監會提出的這些要求,都很重要,也需要全面落實。但是,就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以投資者為本,應當重點牽住上市公司這個 " 要害 "。只要上市公司行為規範了,其他方面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因為,與上市公司關聯的,不僅有企業,有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有獨立董事,中介機構、保薦機構、保薦人等也都與上市公司密切相關。反過來,要牽住上市公司這個 " 要害 ",就必須所有關聯機構、關聯人的行為都規範好。
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重點在兩大方面規範。一是入口行為規範,一是出口行為規範。從入口來説,包括上市時的行為是否規範、财務數據是否真實、信息披露是否準确、有沒有财務造假行為,且不只是上市時,入市後的每一次信息發布、數據報告,都必須準确、客觀、可靠,不存在任何虛假現象。否則,就要嚴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從出口來看,上市公司大股東是股市穩定非常重要的因素,特别是減持套現,是目前股市不穩定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每年數千億的減持套現,就是一台台抽血機器。如果大股東将減持套現的資金反哺市場、反哺企業,股市就會越來越好,企業也會越來越有前景。可是,大股東減持套現獲得的資金,都被轉移挪用了,股市也被大股東的行為抽空,自然會影響股市的健康與穩定了。所以,必須嚴格規範大股東的抽血行為,全力給股市止血,才能維護好投資者利益。
對保薦機構、中介機構、保薦人、中介機構服務人員的行為規範,就是一條:遵守職業操守。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職業操守,有需要遵循的規範和原則,保薦機構有,中介機構也有。應當説,所有的保薦機構、保薦人、中介機構、工作人員都是知道這方面的規矩的,只是在利益面前容易失去操守。為了維護投資者利益,今後在保薦機構、中介機構執行職業操守方面,應當十分嚴格,一旦發現問題,不僅要處罰,更要啓動投資者賠償機制,讓這些違規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傾家蕩產,徹底退出保薦和中介行列。自然,他們不僅會自己認真履行職責,也能當好上市公司的 " 看門人 "。
對獨立董事,要有特别的規範要求,要更加嚴格、嚴厲。殊不知,所謂的獨立董事,都是行業的精英,是曾經的公司高管,如果他們連這方面的要求都不懂,都不能履行好獨立董事的職責,就必須嚴厲處罰。一旦出現問題,不僅要對其做出行業禁入處罰,還要像上市公司等一樣,承擔投資者損失賠償責任,切不可讓獨立董事只拿錢、不履職。獨立董事的利益,必須與上市公司緊緊綁在一起,該承擔責任時,就得承擔。如果這樣,獨立董事就會對上市公司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并依法報告。對投資者來説,也就是最好的利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