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公安部:嚴厲打擊“網絡水軍”造謠傳謠行為!自媒體造謠傳謠,平台也要承擔責任,歡迎閲讀。
據央視新聞,公安部今天(21 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成效情況。針對當前一些自媒體人員在 " 流量經濟 " 的驅動下,為了短時間内獲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試法,編造網絡謠言的違法行為,公安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不僅要追究違法人員的責任,也要嚴肅追究網絡謠言發布傳播的相關方責任。
近年來一些 " 網絡水軍 " 為牟取暴利惡意炒作相關事件,成為網絡謠言滋生擴散的幕後推手。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也就 " 網絡水軍 " 在造謠傳謠違法犯罪活動中有哪些表現形式,公安機關将如何打擊這一類犯罪行為回答了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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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造謠傳謠 平台也要承擔責任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副局長李彤介紹,當前一些自媒體人員在 " 流量經濟 " 的驅動下,為了在短時間内獲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試法,利用公眾的焦慮、宣泄、同情弱者、圍觀獵奇等心理,搬運加工、二次創作、東拼西湊、張冠李戴甚至直接造謠,挑動網民情緒、撕裂社會共識、污染網絡生态,必須堅決依法打擊。
比較典型的是廣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陳某某 " 自編、自導、自演 " 編造 " 被綁架索要 50 萬贖金 " 案件。在這起案件中,陳某某為吸引流量,讓自己的網絡視頻賬号迅速漲粉,遂在廣東深圳某地自編、自導、自演了 " 自己被綁架 " 的劇情,并配發 " 索要 50 萬元贖金 " 的文字,相關視頻發布後迅速引發大範圍傳播擴散,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深圳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陳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對其造謠網絡賬号采取禁言措施。
同時,公安機關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網站平台監管,不斷健全完善自媒體行業準入、内容審查、責任追究等機制,完善監測、發現、辟謠、處置全流程工作規範,嚴厲整治編造傳播網絡謠言的平台和賬号,嚴肅追究網絡謠言發布傳播的相關方責任。專項行動期間,公安機關綜合采用多種監管執法措施,督促網站平台落實網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嚴厲打擊 " 網絡水軍 " 造謠傳謠行為
據介紹,當前 " 網絡水軍 " 造謠傳謠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部分 " 網絡水軍 " 團夥公司化運作,運營大量自媒體賬号,通過批量編造發布各類虛假文章、視頻吸引眼球,引流牟利。
二是部分 " 網絡水軍 " 團夥在熱點輿情事件中,編造傳播虛假信息 " 蹭熱點 " 收割流量,甚至 " 造熱點 ",裹挾輿論,誤導公眾。
三是一些不法分子開設假冒媒體網站和自媒體賬号,打着 " 輿論監督 " 等旗号,以編發炒作虛假的負面信息相要挾,實施敲詐勒索,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例如,在安徽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的一起 " 網絡水軍 " 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組織人員開設多個自媒體賬号,大量編發相關企業虛假文章,以負面炒作等方式相要挾,實施敲詐勒索,共作案 100 餘起。目前,安徽公安機關已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涉案賬号均已關停。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政委孫勁峰表示,公安機關将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作案動機、目的和危害,持續分類實施集群打擊,嚴厲打擊炮制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網上秩序的造謠傳謠人員和借熱點話題實施敲詐勒索等 " 網絡水軍 " 團夥,全力擠壓其違法犯罪活動空間,切實維護網絡公共秩序。
專項行動結束後,公安機關針對網絡謠言将采取哪些整治措施?
通過對當前查處的網絡謠言進行分析梳理,公安機關發現,這些謠言主要分為 5 個大類:一是 " 舊謠新傳 " 類謠言;二是熱點案事件的伴生謠言;三是利用新技術新應用編造謠言;四是涉校園安全類謠言;五是涉自然災害類謠言。
在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因素影響下,一些網民極易被謠言信息帶偏認知,形成誤導信息的 " 虹吸現象 ",客觀上助推謠言的傳播擴散,個别網站企業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導致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言論大量傳播擴散。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二級巡視員張俊兵表示,目前,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即将結束,為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态勢,公安機關已将包括網絡謠言、網絡水軍、網絡暴力等網絡亂象整治納入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中,繼續開展重點打擊治理。下一步,在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違法犯罪的同時,公安機關還将下大力氣加強對網站平台的整治工作,嚴肅追究網絡謠言發布傳播的相關責任方,特别是對編造傳播網絡謠言的平台和賬号将進一步加大懲處力度,依法依規鏟除謠言滋生的土壤,切斷謠言傳播鏈條,營造清朗有序的網絡環境,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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