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DeepSeek爆火後,這些非法薦股套路需警惕,歡迎閲讀。
最近,随着 DeepSeek 爆火,在為人工智能領網域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時,一些不法分子也開始趁機打起歪主意。比如,目前就已經出現打着 DeepSeek 的名号進行非法薦股營銷的亂象。
話術俘人心:" 财富自由 " 如此之近
法治網記者在多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發現,一些博主紛紛曬出所謂 DeepSeek 給出的理财建議截圖,分享财富故事,聲稱借助該大模型在股市中賺得盆滿缽滿。但仔細觀察不難發現,這些博主并未提供任何實際收益證明,卻在文案中不斷推銷理财課程、炒股軟體等服務。
圖片來自社交平台
與此同時,一些短視頻、直播間也以 DeepSeek 為噱頭,推銷 "AI 薦股軟體 " 或投資顧問服務。
法治網記者在某短視頻平台選擇兩個内容得標明 AI 選股的賬号,按照視頻提示進行實測。他們均聲稱,使用該軟體或服務,結合 DeepSeek 強大的計算能力和數據分析能力,能夠精準預測股票走勢,幫助投資者實現财富自由。
某短視頻平台出現的視頻内容
在添加了一家視頻賬号助理的企業社交賬号後,對方展示了企業的正規營業執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等。記者提出想要領取 AI 選股工具之後,該助理發送了名稱包含 "DeepSeek" 字樣由相關軟體生成的指标檔案。另一家視頻賬号的助理則提供了一個名稱為 "AI 智能選股 xxx" 的小程式讓記者體驗。
在記者體驗期間,兩位助理不約而同地表示,他們還有另一種 " 固定服務期收取少量服務費 " 的合作方式,雖然服務費與服務周期不盡相同,但均聲稱不需要額外下載 APP 在微信上就可以提供服務。此後兩位助理再未在溝通中提到過 AI 智能選股工具或 DeepSeek 選股策略等内容,而是不斷向記者發送他們的服務表現和籤約客户的喜報,以催促下單購買。
圖為助理持續推銷付費服務
記者通過黑貓投訴平台查詢這兩家企業,發現共有 76 條投訴,大都是關于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的投訴。
套路深似海:關關難過關關過
法治網記者調查發現,關于 AI 非法薦股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套路——
一、偽裝流量博主,誘導投資。
AI 概念爆火後,在一些社交媒體和網絡平台上,有大量打着 DeepSeek 旗号的非法薦股營銷内容湧現。據媒體報道,某擁有 19 萬粉絲的視頻博主宣稱投入 100 萬元實測 DeepSeek 的理财能力,視頻中展示了根據 AI 建議購買 10 只股票的操作,該視頻發布後短時間内收獲超 30 萬點贊、評論超 7.9 萬。然而,截至目前,博主并未更新此次投資結果,且此前其視頻點贊量大多僅幾十至幾百,發布 DeepSeek 理财視頻後流量數據才呈數十倍增長,經調查,這些博主大多沒有證券從業資質,卻在誤導投資者按照其投資建議操作。
二、虛假軟體推銷,暗藏詐騙陷阱。
一些直播間正在以 DeepSeek 為噱頭,推銷 "AI 薦股軟體 " 或投資顧問服務。這些主播們聲稱,使用該軟體或服務,結合 DeepSeek 強大的計算能力和數據分析能力,能夠精準預測股票走勢,幫助投資者實現财富自由。而實際上,這些軟體和服務不僅價格高昂,投資效果也難以保證,甚至可能存在泄露投資者個人信息的風險。
今年年初,湘潭市嶽塘公安公眾号發布消息,2025 年 1 月 2 日,嶽塘公安反詐中心接到反詐預警,轄區内趙女士疑似遭遇電信網絡詐騙。據悉,趙女士在 2024 年 11 月底浏覽微信視頻号時,被 "AI 炒股 " 軟體的虛假宣傳吸引,先後兩次轉賬數十萬元購買該軟體。接到預警後,民警迅速行動,阻止了趙女士進一步陷入詐騙陷阱。
三、AI 電話引流,騙取投資資金。
犯罪團夥通過利用 AI 機器人撥打海量電話,篩選潛在受害者。2022 年,江蘇鎮江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利用 AI 技術實施的非法薦股詐騙案,涉案金額近 1.8 億,犯罪團夥利用 AI 機器人撥打 1700 萬個電話,獲取 80 多萬條有效客户電話,為境外詐騙團夥 " 引流打粉 "。夏女士被冒充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的騙子拉入企業微信群,群内推薦炒股軟體,先讓其小額盈利獲取信任,誘導加大投入後軟體無法打開,與對方失聯。
消費者如何識别此類迷惑性極強的套路,一旦遭遇此類虛假宣傳被誘導投資,又該如何依法維權呢?
對此,《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胡青春律師表示,消費者需要高度警惕此類宣傳套路,識别陷阱以免落入其中。現實社會中," 天上掉餡餅 " 的幾率太小了。在正常的投資中,高回報也往往伴随着高風險。消費者遭遇虛假宣傳、誘導投資等非法薦股時,應先及時止損,停止盲目投資。若已買入推薦股票,不要盲目抛售,需冷靜分析市場情況後理性決策。同時,務必收集與非法薦股人相關的微信聊天記錄、交易記錄、付款憑證等各類證據,特别是對方承諾收益、薦股内容等關鍵證據,為後續維權做準備。
" 技術中立 " 不背鍋:平台還需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那麼,實施非法薦股營銷行為,将可能面臨何種法律後果?
對此,胡青春律師表示,非法薦股面臨多重違法,可能承擔多重責任。我國證券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業務,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未經核準,不得為證券的交易及相關活動提供服務。根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一款,非法經營證券業務,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百萬元的,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胡青春律師同時指出,非法薦股除受行政法規制外,刑事方面也有相關規定,達到立案追訴标準,就會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除上述責任外,非法薦股還可能受到股民的民事索賠,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針對非法薦股披上 AI" 外衣 " 的現象,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教授、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立梅認為 " 技術中立 " 原則強調工具本身并無善惡之分,但實際應用中需結合使用場景和行為性質綜合判斷。在非法薦股場景中,不法分子刻意将 DeepSeek 等 AI 產品概念化包裝成 " 炒股神器 ",通過虛構收益、偽造對話截圖等方式誘導投資者,其行為已超出技術中立範疇,本質上屬于以 " 技術中立 " 之名行欺詐之實。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薦股現象屢禁不止的背後,還與另一關鍵因素有關,即平台責任的缺失。
法治網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當前各大網絡平台的金融類營銷内容審核機制,部分平台雖然設定了關鍵詞過濾、人工審核等環節,但仍存在漏洞。比如,一些非法薦股信息通過隐晦表述、諧音梗等方式繞過平台審核,一些不法分子為躲避監管,在平台上利用諧音梗進行非法薦股,手段隐蔽且具有迷惑性。例如,将某知名科技股 " 蘋果 " 表述為 " 蘋菓 "。當提及某只股票時,不直接説出股票名稱,而是以諧音替代,如将 " 茅台 " 稱作 " 矛台 "。在講解股票走勢和推薦股票時,使用這類模糊、隐晦的表述,逃避平台監測,最終達到非法薦股盈利的目的。
王立梅教授表示,随着金融監管、平台責任等工作的縱深推進,以非法薦股為代表的不良及違法信息通過套借 " 諧音梗 " 等形式,企圖繼續遊走潛藏在網絡生态當中。不論是改換同音字,還是借用其他表述映射,其目的都是為了逃避監管,但不管怎樣喬裝打扮,都不可能真正駛入避風港、躲進空白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網絡運營者應加強對其用户發布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禁止發布或傳輸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并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由此可見,平台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定責任。此外,負有法定責任的平台主體還應當進一步完善合規體系建設,提升分類管理的精準性和科學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監測,探索智能手段做好信息識别和風險提示,及時幹預阻斷,共築清朗網絡空間。
記者注意到,3 月 10 日,抖音發布《關于打擊 " 非法薦股 " 等違法證券活動的公告》稱:近日,平台發現,有少數賬号在無相關資質情況下,聲稱可借助各種 AI 類工具,實現所謂 " 高回報高收益 ",或以 " 推薦高效 AI 選股工具 "" 售賣 AI 炒股課程 " 為噱頭引發用户關注,甚至對其實施詐騙等行為。平台将針對 " 無相關資質機構或個人提供有償薦股服務 "" 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影響股票價格或交易量非法牟利 " 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進行治理。
圖為抖音黑板報發布公告
王立梅教授提醒,在 AI 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廣大金融消費者應警惕不法分子利用新技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只有投資者、平台和監管部門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非法薦股等金融亂象,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