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王一博被訂機票背後:身份信息7元打包賣,航空公司可免驗證訂票,歡迎閲讀。
航空公司可以進一步更新購票系統,提供選項,經過本人實名認證申請,可以只限于自己購買機票,不允許他人代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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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貝殼财經見習記者 韋博雅 記者 嶽彩周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付春愔
2 月 3 日凌晨,樂華娛樂在微博發布聲明稱,公司藝人王一博被人無故預訂班機機票,且圍繞該行程已被編造出各種不實傳聞," 該行為已涉嫌嚴重侵犯王一博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了其正常工作行程。"
樂華娛樂表示,公司對此将予以嚴查,追究到底。
當日,針對王一博被人無故預訂班機機票的相關問題,新京報貝殼财經記者撥打了樂華娛樂的公司電話,截至發稿時電話并未接通。
2 月 3 日,新京報貝殼财經記者發現,不少網友發帖表示希望購買藝人個人信息,同時在這些帖子下,也聚集着一些涉嫌售賣明星信息的不法分子。
2 月 3 日,貝殼财經記者在中國東方航空、中國南方航空、中國聯合航空的小程式上測試發現,在使用他人信息預訂機票時,只需要輸入他人的姓名及身份證号碼,電話填寫記者本人的号碼,并不需要他人的親自驗證,也可跳轉至機票支付界面。
民航專家林智傑向貝殼财經記者表示,此事不算是購票系統的漏洞。因為在正常情況下,他人替買機票不會造成自己的損失,包括高鐵票、景點演出門票,也都沒有強制只能本人購買。如果這一行為對本人有損害,有困擾的,可以走司法途徑解決。林智傑建議,航空公司可以進一步更新購票系統,提供選項,經過本人實名認證申請,可以只限于自己購買機票,不允許他人代買。
一直以來,明星個人信息、機票信息泄露的事件屢見不鮮。早在 2019 年,據新京報報道,王一博發微博稱自己電話号碼被泄露,遭到粉絲瘋狂騷擾,并貼出電話來電記錄,引發公眾關注。
2 月 3 日,貝殼财經記者在微博發現,有不少網友發帖表示希望購買藝人相關身份證、護照等信息,同時在這些帖子下,也聚集着一些涉嫌售賣明星信息的不法分子。有售賣家稱,内娛 700 多人的身份證信息可以 7 元出。
針對此事,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天彬律師向貝殼财經記者表示,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将被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根據《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将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藍天彬律師表示,所謂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号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号密碼、财產狀況、行蹤軌迹等。
藍天彬律師説,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藍天彬律師指出,未經同意、私自使用他人信息預訂機票,編造不實傳聞,涉嫌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民法典》,當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當事人還可以選擇報警。如果行為人多次私自使用他人信息預訂機票,編造不實傳聞,尋求刺激,無事生非,擾亂社會秩序,涉嫌尋釁滋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安機關可對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